格殺勿論

拼音:gé shā wù lùn

格殺勿論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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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殺勿論的解釋

[be shot down] 對頑抗拒捕或罪大惡極的犯人,按刑律規定,擊殺致死不論及執行者的罪行

詳細解釋

謂可將犯罪拒捕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 * 論罪。 清 林則徐 《體察洋面堵截情形折》:“無論內地何項船隻,駛近夷路,概行追擊,倘敢逞兇拒捕,格殺勿論。”《清史稿·宣統帝紀》:“儻有匪徒從中煽惑,意在作亂者……格殺勿論。” 魯迅 《偽自由書·止哭文學》:“辣椒可以止小兒的大哭,真是空前絕後的奇聞……不過,這是無效的,遠不如哭則‘格殺勿論’的靈驗。” 葉紫 《夜哨線》五:“誰敢反抗命令,惑亂軍心:--格殺勿論!”亦作“ 格殺弗論 ”、“ 格殺無論 ”。 清 夏燮 《中西紀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格殺弗論。”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三章第三節:“ 清 政府以‘格殺無論’對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殺無論’對待賣 * 。”參見“ 格殺 ”。

詞語分解

  • 格殺的解釋 拚鬥殺死;擊殺皆可格殺。;;《後漢書;劉盆子傳》。按,格為挌的錯字。詳細解釋.擊殺。《史記·酷吏列傳》:“﹝ 減宣 ﹞為右扶風,坐怨 成信 , 信 亡藏 上林 中, 宣 使 郿 令格殺信。”《南史·
  • 勿論的解釋 不追究;不談。《舊唐書·裴度傳》:“上曰:‘前事勿論,直言此時如何處置?’”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一:“﹝ 唐宣宗 ﹞初聽政,謂宰相曰:‘佛者雖異方之教,深助理本,所可存而勿論,不欲過毀,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