貲算

拼音:zī suàn

貲算的解釋

(1). 漢 代朝廷規定的納官錢數。貲,通“ 資 ”。 清 顧炎武 《菰中隨筆·漢選士之法》:“ 孝景 詔曰:今貲算十,乃得廉士,無貲,不得官,今限貲算四,得官。” 章炳麟 《代議然否論》:“夫以納稅為選權者,猶 漢 時以貲算為郎。”參見“ 貲郎 ”。

(2).計算《晉書·范寧傳》:“一宴之饌,費過十金,麗服之美,不可貲算。” 明 劉元卿 《賢奕編·方正:“凡乘輿供御,及宦寺宮妾,親軍賂遺,莫可貲算。” 清 全祖望 《明兵部尚書兼掌都察院事鍾祥李公事狀》:“公下令按產均徭,貲算不與,匿田不自占及攬他人田為己產者,論如律。”

詞語分解

  • 貲的解釋 貲 (貲) ī 計量:所費不貲。不可貲計。 同“資”①。 筆畫數:; 部首:貝; 筆順編號:
  • 算的解釋 算 à 核計,計數:算草。算盤。算式。算賬。算術。算計(a.算數目;b.考慮;c.估計;d.暗中某劃損害別人。“計”均讀輕聲)。清算。預算。 筆畫數:; 部首:竹; 筆順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