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治家、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出生

1588年4月5日

1588年4月5日 (農曆三月十一),英國政治家、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出生。

英國政治家、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出生

托馬斯·霍布斯(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國著名政治哲學家,被認為是自由主義的奠基人之一,其著述很多,最負盛名的代表作是1651年的《利維坦》 。 霍布斯還有許多政治哲學和其他主題的著作。他認為人性是傾向於自利性的合作。他與弗蘭西斯·培根及笛卡兒同時代,曾寫作回應笛卡兒的《沉思錄》。 《利維坦》 《利維坦》一書寫於英國內戰進行之時。在這書中霍布斯陳述他對社會基礎與政府合法性的看法。在人類的自然狀態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別人更強壯或更聰明,但沒有一個會強壯到或聰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當受到死亡威脅時,在自然狀態下的人必然會盡一切所能來保護他自己。

霍布斯認為保護自己免於暴力死亡就是人類最高的必要,而權力就是來自於必要。 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樣東西,也就有對每樣東西的權力。但世界上的東西都是不足的,所以就有一持續的,基於權力的“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人生在自然狀態下是“孤獨、貧窮、討厭、粗暴又矮小的”。 但戰爭並不是對人最有利的。霍布斯認為人因著自利和對物質的欲求會想要結束戰爭--“使人傾向於和平的熱忱其實是怕死,以及對於舒適生活之必要東西的欲求和殷勤獲取這些東西的盼望”(xiii, 14)。 霍布斯認為社會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會契約。社會是一群人在一個威權之下,而每個個人將剛剛好的自然權力交付給這威權,讓它來維持內部和平和進行外部防禦。

這個主權,無論是君主制、貴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較中意君主制),都必須是一個“利維坦”,一個絕對的威權。 對霍布斯而言,法律就是要確保契約的執行。利維坦國家在防止人對人的攻擊以及保持國家的統合方面是有無限威權的。至於其他方面,國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個人不去傷害別人,國家主權是不會去干涉他的。(不過,在國家主權之上並沒有任何更高的權力可以防止國家破壞這規則。)國家主權也要保持內部的平等。 總之,霍布斯的政治原則是“不要傷害”。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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