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決定1995年為國際寬容年

1995年5月1日

1995年5月1日至4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印度文化部在新德里主持召開了“寬容”問題的亞太地區會議。會議以寬容為主線,聯繫亞太地區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現狀和前景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會議呼籲人們承擔如下義務:尊重別人的政治、宗教信仰和社會文化價值以及人們對傳統習俗作適當改革的權利;反對使用暴力手段解決衝突;為最終建立一個公正的社會,實現人類和平共處而努力。會議為“1995--聯合國國際寬容年”起草了一份最終宣言草案。這一宣言草案將提交今年的聯合國大會討論通過。將1995年定為“聯合國寬容年”的建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1年第26屆大會提出的,並得到1992年聯合國大會的認可,它被作為紀念教科文組織成立50周年的一項重要活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出,人類的生存需要和平的環境,而和平又必須建立在人類的理智和道義的基礎上。寬容年的構想,旨在提醒人們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謙讓、和平共處。

聯大指定教科文組織為寬容年的組織領導機構,為起草這一份宣言草案,1993年4月,教科文組織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堡召開了一次專家會議。同年8月22日至28日,在莫斯科舉行的專家會議上,又對宣言草案進行了討論和修改。這次教科文組織委託印度政府負責主持的亞太地區國家會議,最終完成了宣言草案的擬訂任務。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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