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第五子——愛新覺羅‧弘晝逝世

1770年5月2日

愛新覺羅‧弘晝,雍正帝第五子,(1712年生)雍正十一年封和親王,母純愨皇貴妃耿氏,子愛新覺羅‧永壁,弘晝為歷史上著名的荒唐王爺。
愛新覺羅‧弘晝,清高宗弘曆之弟。弘時、弘曆、弘晝乃雍正皇帝僅存的三個成年兒子,無奈那愛新覺羅‧弘時也是個短命鬼,不滿三十便死於親生老爹的猜忌重壓之下,不久獨苗雙根弘曆、弘晝受封為寶親王、和親王。
眾所周知弘曆才高八斗,心機頗深。弘晝與他哥卻有著實質的不同,或許是生來老小,也無甚資格與老哥爭皇位,於是學得紙醉金迷,快意人生,成日地在府第里揮霍浪費。乾隆看著雖有些心疼銀子,仔細一想卻也樂得個清靜,還把贍養費給得老高,任由寶貝御弟胡鬧。
有了老哥支持的弘晝變得更加醉生夢死,沒事兒就在家裡給自己操辦喪事。想當今演員們演完死人戲還得到處派紅包燒高香,可身為王爺的弘晝卻一點也不忌諱。每次喪事開始他便坐在本該放棺材的地方,對著滿桌的供品胡吃海嚼,他的下屬姬妾丫頭老媽子們照例跪在底下嚎哭——喪事嘛,不哭怎么行,你們哭得越起勁本王爺吃得便越歡,你是皇帝俺是佛,皇帝哪有我快活?
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這位和親王或許真是大智若愚,瘋瘋癲癲地不露鋒芒,也不失為生存的一種手段。然而或許王室里的人生來便是徹徹底底的悲劇,弘晝到底死在了自己所不願意的結局之上,因為管了點不該管的小閒事,三尺白綾便結束了這位另類王爺荒唐的人生。
也有人認為弘晝不是“因為管了點不該管的小閒事,三尺白綾便結束了這位另類王爺荒唐的人生。”而是自然疾病死亡,以下是摘錄《清史稿》的一些片段。
清史稿
高宗本紀三
二十八年
五月和親王弘晝以儀節僭妄,罰俸三年。
高宗本紀四
三十五年
秋七月……癸丑,上臨和親王弘晝第視疾。丁巳,和親王弘晝卒。太保大學士傅恆卒。
列傳七
諸王六
和恭親王弘晝,世宗第五子。雍正十一年,封和親王。十三年,設辦理苗疆事務處,命高宗與弘晝領其事。乾隆間,預議政。弘晝少驕抗,上每優容之。嘗監試八旗子弟於正大光明殿,日晡,弘晝請上退食,上未許。弘晝遽曰:“上疑吾買囑士子耶?”明日,弘晝入謝,上曰:“使昨答一語,汝齏粉矣!”待之如初。性復奢侈,世宗雍邸舊貲,上悉以賜之,故富於他王。好言喪禮,言:“人無百年不死者,奚諱為?”嘗手訂喪儀,坐庭際,使家人祭奠哀泣,岸然飲啖以為樂。作明器象鼎彝盤盂,置几榻側。三十年,薨,予謚。子永璧,襲。三十七年,薨,謚曰勤。子綿倫,襲郡王。三十九年,薨,謚曰謹。弟綿循,襲。嘉慶二十二年,薨,謚曰恪。子奕亨,襲貝勒。卒,子載容,襲貝子。同治中,加貝勒銜。卒,謚敏恪。子溥廉,襲鎮國公。
理由一:書上寫道"和親王弘晝以儀節僭妄,罰俸三年"也只是說罰俸祿三年,並沒有太大的懲罰。
另外,書上還寫道"上臨和親王弘晝第視疾。"說明當時弘晝病了,並且皇上特意去他府上探病.而之後沒有幾天弘晝就死了,而並沒有發現有記載弘晝犯事而被賜死的事情.畢竟是要殺個王爺,不是殺什麼阿貓阿狗,多少也得遍點罪名進去,怎么可能一點記載也沒有.如果說是秘密賜死,那么更加沒有必要,弘晝的荒唐事跡隨便抽出來一條就夠將他名正言順賜死,乾隆沒有必要費事。
理由二:書上寫道"三十年,薨,予謚。子永璧,襲。"按照清朝的規定如果這個人是被賜死的那么一定先奪其爵位,然後在賜死.其子不可能世襲他的職位.
綜上兩點認為弘晝是自然疾病死亡,而非賜死的。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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