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頒布確保食品和藥品純潔性法案

1906年6月30日

1906年6月30日,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批准了一項議案,保證美國人所用的食品和藥品的純潔性。這是1906年對摻假商品的第二次嚴厲限制。
這項新法律將於1907年1月1日生效。它規定:禁止商品貼假商標,禁止在美國國內製造和運輸摻假食品和藥品。5月,在總統的敦促下,國會通過立法,要求所有供人食用的肉類產品在包裝運輸之前必須經過檢查。
羅斯福第一次對肉的問題感興趣是在他讀了厄普頓·辛克萊的《叢林》一書之後,這本書揭露了芝加哥包裝廠的骯髒狀況。辛克萊敘述了屠宰場宰殺病畜,操作工人骯髒不堪,廠內老鼠四處亂竄的情景。起初總統對作者的描述持懷疑態度。後來他同辛克萊對此交換意見,並在最後確信書中的描寫是真實可信的之後,總統極力主張建立一項肉食檢查法。
根據這項新通過的食品藥品純潔法規的規定,被發現使用假冒商標,或者在食品或藥品中摻假的違法者,將被罰500美元或者受到一年的監禁,或者同時受到以上兩種處罰。這項法規涉及的食品包括人和牲畜食用的所有食物、飲料和調味品。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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