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成立。

1973年8月1日

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是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區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1973年8月根據第八屆大英國協加勒比地區政府首腦會議通過的《喬治敦協定》和巴貝多、蓋亞那、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4國簽訂的《查瓜拉馬斯條約》建立,以取代1968年成立的加勒比自由貿易協會。宗旨是促進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和經濟發展,努力改變單一經濟;加強各方面的區域合作;協調成員國的對外政策。成員國有安提瓜和巴布達、巴貝多、巴哈馬、貝里斯、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蓋亞那、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等13個國家和地區。最高決策機構成員國政府首腦會議,共同市場理事會是最主要的機構。行政管理機構是秘書處。首腦會議下設機構:衛生部長有會議及教育、工業、勞工、外交、財政、農業、礦業、交通等方面的部長常設理事會。聯繫機構有東加勒比共同市場部長理事會、加勒比開發銀行、加勒比投資公司、加勒比通訊社等。共同體設有玉米和大豆公司、西印度海支公司等,還與安第斯條約組織和中美洲共同市場建有正式聯繫。成員國中如巴貝多、牙買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格瑞那達、蓋亞那等還參加拉丁美洲經濟體系。該共同體曾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對話,先後同其他國家一起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簽署了四個《洛美協定》。總部設於蓋亞那首都喬治敦。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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