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頒布《中國小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

1986年10月2日

1986年10月2日,《人民日報》報導,國家教委頒布《中國小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並開始在全國實行。《制度》規定,只有具備合格學歷或有考核合格證書的人才能任教。考核合格證書暫設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和專業合格證書兩種。前者又分高中、國中、國小三種。後者分高中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三種。實施合格證書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建設一支合格的中國小教師隊伍,更好地為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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