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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河焚舟

《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屍而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此典又見《史記.秦本紀》。

公元前六二七年夏四月,秦穆公率軍伐鄭,在滅滑回師的路上,被晉軍擊敗。公元前六二五年春二月,秦派孟明興兵伐晉,以報殽山之仇。晉又於彭衙大敗秦軍。第二年,秦穆公仍以孟明為將,率師出蒲津關,渡過黃河後,下令將船全部焚毀,以示決心,攻破王官城,取得了一些勝利。但晉襄公四境堅守,不與秦交戰。秦軍只得自茅津渡河,收掩陣亡將士屍骨,追悼亡靈而還。後因以“濟河焚舟”為有進無退,誓死而戰的典故。

《世說新語.言語》:“若文度來,我以偏師待之;康伯來,濟河焚舟。”


連動 渡過河後將船燒掉。形容不留餘地而決死一戰。語出《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若文度來,我以偏師待之,康伯來,~。”※濟,不讀作jǐ。△常用於寫人的有進無退的決心。→破釜沉舟

濟河焚舟字典分解

成語濟河焚舟的解釋 濟:渡;焚:燒。渡過了河,把般燒掉。比喻有進無退,決一死戰。

焚舟的解釋 燒毀渡船。《左傳·文公三年》:“ 秦伯 伐 晉 ,濟 河 焚舟。” 杜預 註:“示必死也。”《晉書·蔡謨傳》:“夫以 白起 、 韓信 、 項籍 之勇,猶發梁焚舟

多學學:濟納【歷史人物】

一作積哈納。清宗室,號清修道人,又號清修主人。簡親王豐納亨次子。乾隆四十一年襲簡親王,四十三年仍復號鄭親王。四十九年卒。愛撫琴,勤學書、畫,工詩。有《清修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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