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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

文:文字。辭:詞語。志:作者原意 不要拘於文字而誤解詞句,也不要拘於詞句而誤解原意。 意謂讀書要善於體會作者的本意,不可拘泥於某些文辭。語出《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清.李漁《閒情偶寄.頤養部.療病第六》:“凡閱是編者,理有可信則存之,事有可疑則闕之,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是所望於讀笠翁之書者。”《鏡花緣》一七回:“多九公道‘凡言詩,總要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方能體貼詩人之意。’”

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字典分解

不以的解釋 (1).不為,不因。《禮記·表記》:“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祿,不以大言受小祿。”《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2).不用;不靠。《孟

多學學:不吃煙火食【歷史典故】

亦作“不食人間煙火”。煙火食:熟食,世俗食物。道家以為神仙是不吃煙火燒煮的食物的,因以喻人有道氣或仙氣。或比喻與世俗不同,有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精神狀態。舊時用以稱讚詩文立意高超,言詞清麗,不同凡俗。趙自然太平繁昌(今安徽繁昌)人,以賣茶為業,本名王九。13歲時,身患重病,其父送他到青華觀為道士。他做夢遇一位自稱姓陰的素袍白髮老人,領他到山上,把青嫩的柏樹枝給他吃。醒來以後,不再吃食,每聞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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