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地名>> 宣城地區

宣城地區

舊地區名。1980年由蕪湖地區改稱。在今安徽省東南部。轄宣城、當塗、南陵、寧國、郎溪、廣德、涇縣、繁昌、青陽等縣。行政公署駐宣城縣(今市)。1983年繁昌、青陽、南陵三縣劃歸蕪湖市;當塗縣劃歸馬鞍山市。1987年宣城縣改設宣州市;旌德、績溪二縣劃入。1997年寧國縣改設寧國市。2000年宣州市升地級市並改名宣城市,撤銷宣城地區,原地區轄縣劃歸宣城市。

宣城地區字典分解

地區的解釋 (1) [area;district;region]∶較大的地方多山地區華北地區(2) [prefecture]∶行政劃分單位地區差價(3) [mandated

多學一學:宣政院【歷史事件】

元代中央官署名。執掌全國佛教事務以及吐蕃地區軍政。初名總制院,始置於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由國師八思巴兼領。至元二十五年,因其所掌吐蕃之地軍民財賦事關重要,遂據唐代於宣政殿接見吐蕃使臣之例,改總制院為宣政院,秩從一品。設院使、同知、副使、參議等官。所轄吐蕃之地,下設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亦稱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亦稱朵甘思宣慰司)、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

宣城地區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