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檢察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國民黨政府於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檢察官,分別執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轄的民刑事案件的檢察事務。若只設一名檢察官,即無首席之稱。在未設法院的地方,由縣長兼任檢察官的任務。

詞語分解

  • 首席的解釋 ∶最尊貴的席位坐首席 ∶職位最高的;居第一位的首席代表詳細解釋.最尊的席位。 唐 張九齡 《大唐故光祿大夫徐文公神道碑銘序》:“皇帝稽古崇訓,開堂集儒,以公才學元長,命登首席。”《儒林外史》第二回
  • 檢察官的解釋 負責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負責接受控告、訊問當事人及證人,進行調查並提起公訴

歷史官職推薦:月將侍衛

官名。太平天國天王府置伸後、大吉、功曹、太沖、天罡、太乙、勝光、小吉、傳送、從魁、河魁、登明十二月將侍衛,正副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為天王警衛人員,官階均為職同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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