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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比曹

郡分職諸曹之一。設有掾與史,見《巴郡太守張納碑》題名。所謂“比”,《周禮·小司徒》有“三年則大比”之說,鄭玄註: “大比謂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也。”比曹所掌當是主管檢核民數及財物。其職與戶曹相近,可能不常置,故《碑》、《傳》所見不多。

郡比曹字典分解

曹國語字典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多學一學:郡法曹【歷史官職】

郡分職諸曹之一。《後漢書·百官志》記東漢公府有法曹,主郵驛科程事;漢代郡亦置此職,《隸釋》五《巴郡太守張納碑》有法曹掾與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與漕曹之間,可見郡國法曹職掌與公府同。魏晉以後郡法曹為與決曹、墨曹同職,掌刑法之事。《唐六典》卷三十“州法曹參軍”條註:“漢魏以下,州郡有賊曹、決曹掾.或法曹,或墨曹。”《金石錄》二○西晉《彭祈碑陰》有法曹史。《金石萃編》二九北魏《魯郡太守張猛龍碑》有法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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