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考所

復考所怎么寫好看

復考所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宋朝貢舉考試機構。殿試、省試時常置,設復考官、復考點檢試卷官。掌複審初考官所定等第,轉送詳定所。


科舉考試機構。宋制,殿試,省試常設復考所,選派復考官和復考點檢試卷官,掌理對初考的複試,定等第以後轉送詳定所。

詞語分解

  • 所的字典解釋 所 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所說的;.某些人所說

歷史官職推薦:掌饌

官名。金朝置,為皇后位下女職。一人,八品,掌飲食湯藥灑醴蔬果之事。明朝國子監屬官。洪武十三年改典膳而置。國子監掌饌廳初置一人,後增至二人。中都國子監、南京國子監均置。於掌饌廳辦事, 管監生飲膳之事。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復考所歷史

相關歷史

復考所_復考所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