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試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中華民國時掌管考試的機構,負責出題、閱卷等事。考試時則設,考試完畢則撤銷;設委員長一人,委員三至十五人。

詞語分解

  • 典試的解釋 主持考試之事。《明史·選舉志二》:“ 天啟 二年壬戌會試,命大學士 何宗彥 、 朱國祚 為主考。故事,閣臣典試,翰、詹一人副之。”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歷史官職推薦:南京臨時政府總統府

官署名。南京臨時政府採取美國的總統制,以臨時大總統一人為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臨時副總統一人為臨時大總統的副職。總統府為臨時大總統的幕僚機關,置秘書處、法制院、公報局、銓敘局、印鑄局,分理各項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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