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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憲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周禮》秋官所屬有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宣布法令。北周依《周禮》之制置布憲中大夫,正五命,屬秋官府。任此職者見《周書·薛善傳·敬珍附傳》:“子元約,位至布憲中大夫。”副職為布憲下大夫,正四命,任此職者見《隋書·梁毗傳》:“周武帝時,累遷布憲下大夫。平齊之後,以毗為行軍總管長史。”屬官有小布憲上士,正三命;修閭中士、下士,掌墐中士、下士,禁殺戮中士、下士,禁游中士、下士,禁暴中士、司寤中士、下士。分掌各項公共安全事務。

布憲中大夫、下大夫字典分解

布憲的解釋 (1).古官名。掌刑法禁令。《周禮·秋官·布憲》:“布憲,掌憲邦之刑禁。”(2).頒布法令。《國語·周語下》:“布憲施捨於百姓。”《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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