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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太保

官名。遼朝北大王院官員,在北院太師下。

北院太保字典分解

太保的解釋 (1) [Assistant Grand Tutor;Grand Tutor to crownprince]∶古三公之一,位次太傅。亦指太子太保,為輔導太子之官

順便了解:北洋通商大臣【歷史事件】

晚清官名。簡稱北洋大臣,前身為三口通商大臣。1861年1月(鹹豐十年底)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下沒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莊、登州(後改煙臺)三口通商、交涉事務。1870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後,撤三口通商大臣所有洋務海防事宜均由直隸總督李鴻章兼任,並改稱北洋通商大臣加“欽差”名義,北洋大臣例為直隸總督兼職,駐天津。北洋大臣列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下,但無直接隸屬關係,只是所辦事項按例皆由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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