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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黨之法

漢武帝時為削奪諸侯王勢力,針對包庇諸侯王不法行為的傅相所頒行的法令。《漢書·高五王傳》顏師古注引張晏曰:“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凡阿黨者多處以重罰。此法後亦施及互相包庇之違法官吏。

阿黨之法字典分解

阿黨的解釋 逢迎上意,徇私枉法;比附於下,結黨營私。《禮記·月令》:“﹝孟冬之月﹞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鄭玄 註:“阿黨,謂治獄吏以私恩曲橈相為也。” 孫希旦 集解:

順便了解:阿蘭泰【歷史人物】

【生卒】:?——1699姓富察。滿洲鑲藍旗人。歷官兵部侍郎兼管佐領,工部、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康熙中甚得信任。平定“三藩之亂”,專司軍機檔案。康熙三十五年(1696)隨御駕征討噶爾丹,經理軍務。任《平定三逆方略》副總裁,《明史》總裁。以勤勞詳慎著稱於時。康熙三十八年卒。諡文清。清滿洲鑲藍旗人。富察氏。由兵部筆帖式累遷郎中。三藩事起,專司軍機文檄,勤勞詳慎。康熙二十年擢光祿寺卿,遷內閣學士。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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