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教案
①清同治七年(1868)英國內地會傳教士戴德生(James HudsonTaylor,1832—1905)在揚州強行租屋,開設教堂,憤怒的民眾將其住所搗毀。英國駐上海領事麥華陀(Walter HenryMedhurst,1823—1885)趕至揚州“查辦”。因要挾未逞,遂率軍艦四艘赴南京進行威脅。兩江總督曾國藩竟滿足麥華陀的“一切條件”,將揚州知府撤職,賠償教會損失,並在教堂門前立碑,申明保護外國教會。②清光緒十七年(1891),長江中下游教案迭起,揚州會黨紛紛貼出揭貼,歷訴教會的罪惡,並斥責“官府受賄,保護洋人”。三月聚眾五、六千人包圍教堂,“聲如鼎沸”,清政府派兵彈壓。
揚州教案字典分解
教案的解釋 (1) [lesson plan]∶教員備課時寫的教學方案,包括時間、方法、步驟、檢查以及教材的組織等(2) [litigation against the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