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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與地方官衙門行文章程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農工商部制定頒行。規定商務總會於本省及他省督撫行文均用“呈”,司道以下用“移”,分會於本省及他省督撫司道行文均用“呈”,府廳州縣均用“牒”。

商會與地方官衙門行文章程字典分解

商會的解釋 [chamber of commerce] 商人組織的,用以保護本階層權益的團體

多學學:商均【歷史人物】

傳說中舜的兒子。相傳舜舉禹為繼承人,將位禪讓於禹。舜死,禹曾將位推讓於商均,各地首領都不擁戴他,禹遂即位。傳說中遠古時人。舜之子。以其不肖,舜使禹繼帝位。禹立,封商均於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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