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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市

古代集市之一種。是不定期、半定期市的發展。如北方鄉村的“集”、南方的“墟”、川陝等地的“場”、江西等地的“圩”,以及唐、宋時期的“亥市”、唐以後發展起來的“廟市”(亦稱“廟會”)等,均屬之。定期市有固定的地點和日期,舉行之日稱為“集日”、“墟日”、“場上”。或間日一舉行,或逢某日而交易,如亥市;亦有在固定節日或規定日期內舉行者,如廟市。一般的定期市,每旬兩三次,或一、六,或二、七,或三、八,或四、九,或五、十;或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或四、七、十。亦有以單、雙日為期者,皆視當地情況而定。

定期市字典分解

定期的解釋 [time]∶已知、規定或預測時期定期保單定期保險

市國語字典 市 shì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買:市義。市恩(買好,討好

也學習下:定邊縣【歷史地名】

①北宋政和六年 (1116) 置,為定邊軍治。治所在今陝西吳旗縣西鐵邊城鎮附近。金皇統六年 (1146) 降為定邊寨。②元至元二十二年 (1285) 置,屬鎮南州。治所即今雲南南澗彝族自治縣。後廢。明洪武中復置,屬楚雄府。清雍正七年 (1729) 廢入蒙化府。③清雍正九年 (1731) 置,屬榆林府。治所即今陝西定邊縣。乾隆元年 (1736) 改屬延安府。民國初屬陝西榆林道。1928年直屬陝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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