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選

劉志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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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約1552—1629

浙江慈谿人。萬曆進士。授刑部主事,以言事謫福寧州判,遷合肥知縣。後罷官,家居三十年。天啟中起為南京工部主事,進郎中。雖年逾七十,然嗜官如癖,以媚魏忠賢,力詆國紀、慎行等,天啟七年(1627)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熹宗死,被劾罷官。崇禎二年(1629)定逆案,論死,已先自縊死。

詞語分解

  • 選的字典解釋 選 (選) ǎ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並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 被選中的(人或物):入選。人選。 選輯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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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山西文水縣西南上賢。北宋靖康元年,金人圍太原,張灝自遼州援太原,同折可求至文水縣上賢村、馬村下寨,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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