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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越界約

又稱《廣西越南界約》。法國與清政府訂立的關於中國廣西與越南界約。光緒二十年五月十六日(1894.6.19),由清方官員蔡希邠與法國代表格依��厘等簽於龍州(今屬廣西)。具體確定中國廣西與越南界段凡二百零七塊界石的樹立地點。

桂越界約字典分解

界約的解釋 [boundary treaty] 兩國確定邊界的條約

多學學:桂林市【歷史地名】

1940年析臨桂縣置,為廣西省會。治所即今廣西桂林市。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北、東與湖南省連線。面積2.8萬平方千米(市轄區551平方千米)。人口490.4萬(市轄區70.9萬)。轄象山、秀峰、疊彩、七星、雁山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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