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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選

又稱南北通注銓法。金科舉取士,初分南北兩選,後南北通選,只設詞賦一科,每科限取六七十人。

南北選字典分解

南北選的解釋 金 代初期制定的在 遼 、 宋 降區考選人才的一種臨時制度。《金史·選舉志一》:“﹝ 天會 ﹞五年,以 河北 、 河東 初降,職員多闕,以 遼 、 宋 之制不同

南北的解釋 (1) [north and south]∶北方和南方(2) [from north to south]∶南端到北端之間的距離

選國語字典 選 (選) xuǎn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並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

看一看:南看河【歷史地名】

在今雲南雲縣東。《清一統志·順寧府》:南看河 “在雲州東。自順寧河分流至州境,東入瀾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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