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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楚材百科介紹

人物簡介

  耶律楚材(公元1190年—公元1244年),蒙古帝國大臣。字晉卿,號玉泉
耶律楚材半身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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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法號湛然居士。蒙古名為吾圖撒合里。出身於契丹貴族家庭,生長於燕京(今北京),世居金中都(今北京),是遼太祖耶律阿保機的九世孫。  耶律楚材秉承家族傳統,自幼學習漢籍,精通漢文,年紀輕輕就已“博及群書,旁通天文、地理、律歷、術數及釋老醫卜之說,下筆為文,若宿構著”了。初仕金,為開州同知、左右司員外郎。成吉思汗十年(1215),蒙古軍攻占燕京,成吉思汗得知他才華橫溢、滿腹經綸,遂派人向他詢問治國大計。他早已對腐朽的大金王朝失去信心。面對干戈四起、生靈塗炭的神州大地,他決定以自己的才華輔助成吉思汗,拯救水深火熱中的人民。十四年,隨成吉思汗西征,常曉以征伐、治國、安民之道,屢立奇功,備受器重。二十一年,又隨成吉思汗征西夏,諫言禁止州郡官吏擅自徵發殺戮,使貪暴之風稍斂。  窩闊台汗即位後,耶律楚材倡立朝儀,勸親王察合台(太宗兄)等人行君臣禮,以尊汗權。從此更日益受到重用,被譽為“社稷之臣”。初執掌中原地區賦稅事宜,建議頒行《便宜一十八事》,設立州郡長官,使軍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對改漢地為牧場;建立賦稅制度,設定燕京等處十路徵收課稅所。窩闊台汗三年(1231),任中書令(宰相)。此後,他積極恢復文治,逐步實施“以儒治國”的方案和“定製度、議禮樂、立宗廟、建宮室、創學校、設科舉、拔隱逸、訪遺老、舉賢良、求方正、勸農桑、抑游惰、省刑罰、薄賦斂、尚名節、斥縱橫、去冗員、黜酷吏、崇孝悌、賑困窮”的政治主張。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殫精竭慮,創舉頗多。主要有保護農業,實行封建賦稅制度;改革政治體制,提拔重用儒臣;反對屠殺生命,保護百姓生命;禁止掠民為驅,實行編戶制度;反對撲買課稅,禁止以權謀私;主張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經典。使新興的蒙古貴族逐漸放棄了落後的遊牧生活方式,採用漢族以儒教為中心的傳統思想和制度來治理中原。使戰爭不斷的亂世轉為和平的盛世,使先進的中原封建農業文明得以保存和繼續發展,也為後來忽必烈建立元朝奠定了基礎。

成就及榮譽

  耶律楚材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而且多才多藝,是一個在文化藝術方面有卓越修養和多種貢獻的人。他是我國提出經度概念的第一人,編有《西征庚午元歷》,還主持修訂了《大明曆》。他酷愛詩歌,寫過不少詩作,現存於世的有《湛然居士文集》共14卷。  耶律楚材在成吉思汗、窩闊台汗兩朝任事近30年,多有襄助之功。後脫列哥那稱制時,因屢彈劾皇后寵信之奧都剌合蠻,漸被排擠。公元1244年的5月14日,悲憤而死。“砥柱中流斷,藏舟半夜移”,訊息傳出,傾國悲哀,許多蒙古人都哭了,如同喪失了自己的親人。漢族的士大夫更是流著眼淚憑弔這位功勳卓著的契丹族政治家,他們的良師益友。蒙古國數日內不聞樂聲。正如其同時代人暮之謙在《中書耶律公輓詞》中所言:忽報台星折,仍結薤露新,斯民感天極,灑淚叫蒼旻。  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忽必烈遵耶律楚材的遺願,將他的遺骸移葬於故鄉玉泉以東的瓮山,即今北京頤和園的萬壽山。卒後追封廣寧王,諡號文正。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

他曾隨從成吉思汗和窩闊台遠征四方,寫下了大量詩歌,其《湛然居士集》收錄了660餘首詩。他的詩應酬之作頗多,往往流於率易,缺少錘鍊。他曾隨蒙古大軍西征萬里,熟悉邊疆的風土人情、山川景物,在詩中生動真實地描繪了奇瑰壯麗的西域風光。其西域詩有50餘首,其中《西域河中十詠》尤為人稱道,如:“寂寞河中府,連甍及萬家。蒲萄親釀酒,杷欖看開花。飽啖雞舌肉,分餐馬首瓜。人生唯口腹,何礙過流沙。”“寂寞河中府,遐荒僻一隅。葡萄垂馬乳,杷欖燦牛酥。釀酒無輸課,耕田不納租。西行萬餘里,誰謂乃良圖。”這些詩篇是後人研究西域歷史的重要參考資料。耶律楚材尤其擅寫律詩,詩文集中尤多七律。如《庚辰西域清明》:“清明時節過邊城,遠客臨風幾許情。野鳥間關難解語,山花爛熳不知名。蒲萄酒熟愁腸亂,瑪瑙杯寒醉眼明。遙想故園今好在,梨花深院鷓鴣聲。”如《陰山》:“八月陰山雪滿沙,清光凝目眩生花。插天絕壁噴晴月,擎海層巒吸翠霞。松檜叢中疏畎畝,藤羅深處有人家。橫空千里雄西域,江左名山不足夸。”如《和移刺繼先韻》:“舊山盟約已愆期,一夢十年盡覺非。瀚海路難人去少,天山雪重雁飛稀。漸驚白髮寧辭老,未濟蒼生曷敢歸。去國遲遲情幾許,倚樓空望白雲飛。”他的律詩韻律流暢沉穩,風骨雄健豪放,境界開闊,情調蒼涼。耶律楚材也能填詞,如《鷓鴣天·題七真洞》:“花界傾頹事已遷,浩歌遙望意茫然。江山王氣空千劫,桃李春風又一年。橫翠嶂,架寒煙。野花平碧怨啼鵑。不知何限人間夢,並觸沈思到酒邊?”詞中化用黃庭堅的詩句表達了對世事變遷的感慨。耶律楚材作為契丹後人,十分重視保存遼代文化。現存遼代篇幅最長的契丹語詩篇《醉義歌》就是由耶律楚材譯為漢文七言歌行體長詩並保存於《湛然居士文集》中。即使拋開其政治上的貢獻,僅就其文化上的貢獻而言,耶律楚材也是一個足以彪炳史冊的巨人。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後,統制地域擴大了,統制所面臨的新問題也產生了:應當怎樣改變草原遊牧民族的統治方式來適應中原的農業社會呢?成吉思汗在世的時候,已經找到了一個“治天下匠”,名叫耶律楚材,他幫蒙古貴族完成了這一轉變。耶律楚材是個精通漢族文化的契丹人。他是遼朝開國皇帝耶律阿保機的九世孫。父親耶律履在金朝做過尚書右丞。他從小博覽群書,天文、地理、曆法、數學、醫學,三教九流,無不精通,他也做過金朝的校官。公元1215年成吉思汗攻下中都,聽說耶律楚材很有才能,就下令召見他,讓他在自己身邊做事。  耶律楚才歸附成吉思汗後,跟隨他南征北伐,深得信任。  成吉思汗去世以後,窩闊台繼位當了大汗。他重用耶律楚材,耶律楚材在改變蒙古國的統治方式的剝削方式方面發揮了更大作用。大蒙古國里雖然有貴賤尊卑之分,但是從來沒 有像中原地區封建王朝那樣有嚴格的君臣之別。窩闊台被選為大汗之後,耶律楚材使察哈台(窩闊台之兄)率領其部族向大汗下拜。從此,蒙古國才有了尊汗的下拜禮。  蒙古建國之初,實行軍政合一制度,只有萬戶、千戶、百戶等統帥軍隊的長官,,沒有治理政事的長官,攻下城鎮後不派兵鎮守。耶律楚材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提出建議:“地方上應設定官吏統制老百姓,另設萬戶總管軍隊,使軍政相互遏制,防止獨斷獨行。”窩闊台採納了。窩闊台還根據他的建議,在中央設立了最高行政機構中書省,任命耶律楚材為中書令。  蒙古軍隊侵略亞歐各國和征服國內各民族的時候,曾執行殘酷的屠城政策。在耶律楚材的勸說下,屠城的事漸漸少了。成吉思汗並沒有制定完整的法律,“札撒黑”只是一種適用於草原的習慣法。蒙古統制範圍擴大到中原以後,刑事案件大大增加了,情況也複雜得多了,耶律楚材提出《便宜十八事》作為臨時法律,嚴禁地方官吏擅自濫殺老百姓,不 準商人財主貪污公物,打擊地痞流氓殺人盜竊,禁止地主富豪奪取農民田地,這樣,社會秩序就漸漸安定了下來。  此外,在耶律楚材的建議下,窩闊台改變了過去“裂土分區”的分封制,在各地設立十路徵收課稅使,並定下“五個絲”制(5個人繳納1斤絲),把徵稅的權力收歸中央,耶律楚材還主張用孔孟之道作為治國之民的原則,還用儒士來擔任各級官吏。耶律楚才不愧為“治天下匠”,為蒙古國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是促進蒙古貴族接受中國傳統文化的第一人。人們為了紀念耶律楚材的功勞,專門為他修建了祭祠,至今還保存在北京頤和園裡。

政治思想

治國方略

  治國方略上,太宗窩闊台即位時,耶律楚材參照中原王朝的禮儀,為他制定了登基的儀式,並勸服窩闊台的哥哥察哈台率領皇族中長輩向他行參拜大禮。參拜禮節的制定,使大汗在蒙古貴族中至高無上
耶律楚材半身像

耶律楚材半身像

的地位得到了確認和鞏固,增加了大汗的威嚴和權力。這是耶律楚材推行自己的主張,按中央集權的方式向蒙古統治者施加影響的第一步。

經濟

  在經濟上,耶律楚材針對中原腹地遭受多年的戰爭破壞,生產凋敝,百姓困苦的情況,主張輕徭薄賦,愛惜民力,發展生產。

軍事

  軍事上,耶律楚材提出改革蒙古族軍民一體的治理方法,主張軍民分治,設立州縣,管理民政;設定萬戶所,負責軍政;課稅所負責徵收賦稅。這樣就把軍權、政權和財權分割開來,可以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協調了漢族地主和蒙古貴族之間的矛盾,鞏固了蒙古的統治基礎,加速了蒙古統一全國、建立中央集權政治的步伐,對蒙古和中原的歷史都產生了深遠巨大的影響

教育

  教育上,耶律楚材大力倡導儒學,推崇孔子。他徵得太宗的同意,修復了孔廟,優待孔子後裔,建立了國子學,用封建文化教育民眾。公元1237年,耶律楚材又提出恢復科舉取士。第二年,元朝首次開科取士,一次錄取了4000多人。科舉考試的恢復,提高了中原儒生的地位,為國家發現招攬了大量的人才,為忽必烈時期蒙古帝國的發展繁榮積蓄了力量,奠定了基礎

突出政績

  突出政績上,耶律楚材還堅決反對戰爭中的殘暴行為。蒙古慣例,對拚死抵抗的城池,城破之時,就要屠城,作為報復。耶律楚材力勸太宗改變這種野蠻做法,保全普通百姓生命。太宗採納了他的建議,一場毀滅中原農業文明的浩劫被阻止了,中原千百萬生靈被保全了下來。這是耶律楚材對中國歷史、中華文明最大的貢獻。

人物對歷史的貢獻作用

蒙古族

  蒙元時期是一個民族紛爭的時期。蒙古族的興起使中原文化又一次與異族文化發生了碰撞。蒙古作為一個草原遊牧民族,其文化是落後的,它的金戈鐵馬征服世界之後,其本有的落後的制度文化能夠使一個地跨歐亞、包括各種各樣文化的龐大帝國正常運行嗎?在逐步的擴張與統治中,蒙古統治者明白只有適應各個不同統治區域的風俗與文化才能鞏固統治,所以在這個龐大帝國的內部,有很多汗國,有多種統治方式。對於中原文化來說,情況略有不同。蒙古統治者很重視中原地區,這塊土地可以供應其所需而其本身又製造不出來的東西,並且由於長期的交往,中原在他們的心目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這就是為什麼蒙古把統治的重心放在中原而不是其他汗國。但這不意味著蒙古人會主動並且全面的接收中原文化。首先是因為兩個民族的文化背景差異太大了,漢族是典型的農耕民族,而蒙古族是典型的遊牧民族,在民族差異上有著不可調和的部分,如果他們要自覺接受外族文化的話,一般是會選擇與他們自身有很多相通處的文化因素,比如推崇喇嘛教、大量吸收色目人的文化;蒙古族又是以一個征服者的身份臨尊中原的,他深深的以自己的文化為榮,這是一種勝利者的心態,蒙古人帶著這種優越感實行了民族等級制度,在這個等級中,金朝人和南宋人處於最後,如果他要推崇儒家文化的話,那么南人和漢人的地位就不可避免地要提高,面對這個矛盾蒙古人採取了形式上的運用,也就是說在蒙古貴族有意識的採用漢制的時候他們是把它當作權宜之計的。但歷史有她的必然性,在文化上蒙古人又不可避免地要被先進的中原文化所征服。這就使得蒙古人在歷史進程中漸漸有了漢化的傾向與發展。我認為所謂“漢化”不是漢族把其他民族完全同化,這個“漢化”是一個異族吸收漢族文化因素的過程,是個量變的過程,程度有深有淺。我認為與遼金夏相比蒙古族的漢化程度顯然並不深,並且蒙古族的漢化道路實在是曲折而又艱難的,特別是在蒙元時期。在這個時期有一個人物對蒙古族的漢化做出了突出貢獻,他就是耶律楚材。本文試從政治文化方面來論述他是如何使蒙古接近漢化道路的。耶律楚材之所以能推動當時的漢化是因為他是個漢化的遼貴族並且他在窩闊台時期主持了蒙古國對中原地區的行政事務,藉助蒙古軍國主義政府的力量從文化和政治上推動了漢化。耶律楚材的改革在當時並沒有取得完全的成效,但他對後來忽必烈及其後代的具有漢化性質的政策的推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下面從四方面來論述

漢化的遼貴族

   遼金在與宋朝的戰戰和和中先後被中原文化同化。蒙古人征服他們後起用了其
耶律楚材像

耶律楚材像

貴族官僚,這些官僚是最先讓蒙古貴族接觸漢制的先驅,其中耶律楚材是最具代表性的。  耶律楚材是契丹皇族的後裔,遼朝東丹王耶律突欲的八世孫。耶律突欲是契丹皇族中最早接受北宋文化的人之一,他治理東丹,一概採用漢法。他對中原文化十分推崇,有很厚的漢學功底,契丹貴族內部動亂時他逃到中原度過了其後半生。他的後代有一段時間也是在中原生活的,後來才輾轉回到遼國並成為金朝的貴族。漢學的影響一直在這個家族延續下去。自耶律楚材的祖父起他們家世代為金朝的達官貴族,常居燕京。當時燕京是北方封建社會的經濟文化中心,這裡有深厚的漢文化的基礎。這使得耶律氏世代受到漢文化薰陶,形成了讀書知禮的家風。耶律楚材從小就受到了儒家思想的薰陶,他的理想是按照儒家的學說來治理天下。   耶律楚材還曾師從曹洞宗宗師行秀,受到佛法的影響。王國維在《耶律文正公年譜余記》中評價說:耶律楚材“雖洞達佛理,而其性格實與儒家近。其毅然以天下生民為己任,古之士大夫學佛者,從未見有此種氣象”。他的一生在思想上一切以佛祖為歸依,在行動上又遵循儒家的濟世安民之道。他自己說:“以吾夫子之道治天下,以吾佛之教治一心,天下之能事畢矣。”這使得他的思想另有一番特色:他雖崇尚漢文化,卻沒有漢族士大夫的狹隘的民族情緒和偏見。在他看來,沒有什麼華夷之分和華夷之防,他的政治理想是華夷一統,共享太平。

對人才的保護

  耶律楚材為了保持漢文化並使蒙古上層接受漢文化,利用蒙古貴族的實用主義思想,名為因俗而治之,主要從保護和任用儒才、傳播儒家禮教的方面入手。  蒙古征服了中原地區後出現了一個問題:該如何治理這個文化先進的地區?耶律楚材上奏說:“天下雖得之馬上,不可以馬上治。”他深知要統治中原非用中原的制度不可,而熟知漢法統治之道的是漢儒士。於是他在得勢之時大力保護漢儒士並引薦他們進入仕途。1230年耶律楚材在中原轄區設十路,每路都任命正副課稅使,皆由儒士擔任。詳情如下:  路名 課稅使人名   燕京 陳時可、趙肪   宣德 劉中、劉桓   西京 周立和、王貞   太原 呂振、劉子振   平陽 楊簡、高廷英   真定 王晉、賈從   東平 張瑜、王銳   北京 王德亨、侯顯   平州 夾谷永(女真人)、程泰   濟南 田木西、李天翼(《元史·百官志》)  這是蒙古最高統治集團大批任用漢人之始。  在蒙古滅金國、吐蕃、大理和征伐南宋時,許多名士如元好問、趙復、竇默、王磐等人都被保護並起用。這對於北方學風的興盛有很大的影響。1237年,隨著金朝的滅亡,統治地域的擴大,國家需要大量的人才來治國。耶律楚材上奏說:“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窩闊台聽從了他的意見,“乃命宣德州宣課使劉中隨郡考試,以經義、辭賦、論分為三科,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元史·耶律楚材傳》)這次選中的有許多人才,如楊奐、張文謙、趙良弼、董文用等人,他們後來都是忽必烈時代的名臣,為完成蒙古國的漢化做出了巨大貢獻。這次考試使大批儒士得到身份的提高和課役上的優待,在文化、教育、政治、經濟各領域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耶律楚材還向蒙古貴族傳授儒家思想。他先從尊孔開始,金滅亡後,他“遣人入城,求孔子後,得五十一代孫元惜,奏襲封衍聖公,服役林廟地。”他還向統治集團講經,“命收太常禮樂生,及召名儒梁陟、王萬慶、趙著等,使直釋九經,進講東宮。又率大臣子孫,執經解義,俾知聖人之道。”於是講學之風漸起,在京城還設定了國子學。  在文獻方面他也做出了貢獻,由於與論題的聯繫並非十分緊密所以下面只是簡單敘述一下。耶律楚材在平陽設定經籍所,在燕京設定編修所,整理編輯經籍;保存了關於遼史的重要文獻。

政治改革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

蒙古是個遊牧民族,處於奴隸社會。他的各項制度和社會組織形式都是以部落酋長制為基礎的。這種種制度對於統治先進的中原地區來說無疑是極為落後的,也無法適應當時的社會要求。耶律楚材看到了這一點,於是在各個方面開始了改革。  禮制:判斷一個文化的先進程度,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看它的禮制是否完善與先進。  1229年秋天,蒙古國的宗王和大臣們在曲綠連河曲雕阿蘭地方舉行忽鄰勒塔(大會)。在大會上為了繼承問題討論了四十天,直到第四十一天,才得出了結果,由窩闊台即位。  在窩闊台大汗即位時,耶律楚材依照中原王朝的傳統,制定了冊立儀禮。這種儀禮要求皇族尊長都就班列拜,這與蒙古的習俗是大相逕庭的。耶律楚材從親王察合台入手開始做工作。他說:“王雖兄,位則臣也,禮當拜。王拜,則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帳下,既退,王撫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國朝尊屬有拜禮自此始。”(《元史·耶律楚材傳》)  蒙古帝國以前並沒有什麼正式的君臣之禮。忽鄰勒塔大會實際上是部落聯盟的議事會議。大汗相當於部落聯盟的首領,雖然擁有至高的軍事權力,但在禮儀上與各部落酋長仍然以兄弟相稱,不存在嚴格的君臣上下之分。拜汗禮的實施是對中原禮制的繼承,它表現了大汗至高無上的地位和不可超越的權力。這種制度即使是在元朝滅亡蒙古人退回草原後,也仍然保存著。  行政制度:自秦漢以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一直存在著矛盾。要鞏固一個地域廣闊的封建王朝,必須有切實可行的行政制度以便於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耶律楚材也不例外,他進行行政改革的一個最大目標是:削弱地方勢力,加強中央集權。  1231年,耶律楚材被任命為中書令,受命全權籌設中書省(中書省在金朝沒有,在唐朝只是專管頒發詔令文書的機構而無行政權。在金朝與唐朝,管行政的是尚書省。)蒙古帝國開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機構。中書省雖然只是秘書處一類的班子,但因它關係到發放文書、處理檔案等重要事務,實際權力還是很大的。  在蒙古興起、征伐金國的過程中,有一大批金國官將和地主武裝的首領歸附了蒙古,主要是漢人,也有契丹人和女真人。從13世紀20年代起,他們逐漸成為蒙古政權下新的權貴,形成了專制一方的地方勢力。蒙古國時期還實行分封制。統治者把北方的一些州縣分封給諸王、功臣、駙馬作為“投下”。這些權貴的官職和地盤是世襲的。在其轄區內,他們集軍、民、財權於一身,既是軍事長官,又是行政長官,他們可以自辟衙屬,任命屬官,自定賦稅,進行徵收。這很類似於唐代的藩鎮。雖然他們的獻納和軍隊是蒙古國財政和軍事的主要來源,但其獨霸一方的狀態從根本上說是不利於蒙古國的統治的。並且各漢人世侯擁有一批兵農合一的依附人口和大量驅奴,這種人生依附關係強化的現象實際上是一種退步,是部落酋長制及奴隸制式的管理方式,也是蒙古早期分封制與中原封建生產關係的一種特殊的結合。  1230年,耶律楚材上書建議:“凡州郡宜令長吏專理民事,萬戶總軍政,凡所掌課稅,權貴不得侵之。”這樣就使軍、民、財政分開,是實行漢法的又一嘗試。但這項政策受到了權貴的抵制,並且當時蒙古仍處在四面征伐的情況下,所以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只是基本做到“課稅所掌錢穀”,而民、軍分職的方案則不得不擱置。  1235年,大斷事官失吉·忽禿忽檢括中原戶口,得110萬餘戶,他按蒙古傳統,把76萬戶分給諸王、貴族,這種戶稱作“位下”或“投下戶”其餘屬各級政府。耶律楚材竭力反對說“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與之。”窩闊台說:“已許奈何?”對曰:“若朝廷置吏,受其貢賦,歲中頒之,使毋擅科征,可也。”於是定下“五戶絲”制,即每五戶合繳絲一斤給受封者。另外,每二戶出絲一斤作為國稅給政府。於是把徵稅權奪了回來。防止了地方勢力的強大。  賦稅制度:蒙古向外擴張,其目的是為了掠奪。到某一地後總是把財產搶劫一空,把擄來的人民和工匠充作奴隸,按功大小分給貴族、將領。這種掠奪方式對社會生產力破壞巨大且不適合農耕經濟,不利於對中原地區的統治。當時對於蒙族統治者來說,不知賦稅為何物,更不知賦稅對於經營中原地區的巨大作用。但是耶律楚材已經看到這一點並有了初步治理的計畫。  作為一個遊牧民族,蒙古統治者還不知道農業經濟對經濟的重要性,一些大臣提出:“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耶律楚材堅決反對,抓住窩闊台想增加財政收入以更好地推進軍隊擴張的心理,他說:“陛下將南伐,軍需宜有所資,誠均定中原地稅、商稅、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歲可得銀五十萬兩、帛八萬匹、粟四十餘萬石,足以供給,何謂無補哉?” (《元史·耶律楚材傳》)  於是窩闊台採納了耶律楚材的意見,把全國分為十路,每路設正副課稅使,他們直接隸屬於可汗,與各地管民政的文官、管軍政的萬戶鼎立而三,各不相干。這十路分別是: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陽、真定、東平、北京、平州、濟南。收稅的制度一直在不斷的完善中,到1236年以後,中原稅制大致確定:  地稅——上田每畝3升,中田每畝2升半,下田每畝2升,水田5升  丁稅——驗民戶成丁之數,每丁每年納粟1石,奴婢5升,新戶奴婢各半,老幼不納。  凡田多人少者按地稅計,田少人多者按丁稅計。  戶稅——以戶為單位繳納科差,有絲料、包銀兩種。(《元朝簡史》邱樹森)
耶律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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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賦稅制度順利推行,在兵荒馬亂的時代必須注意到兩個問題,一是要儘可能保留足夠數量的人口,二是要這些人口安定而不是到處流亡。在保留足夠數量人口方面,耶律楚材主要改變蒙古軍隊對反抗者進行屠城的老習俗。在速不台即將攻下汴梁時,向窩闊台報告準備屠城。耶律楚材上奏說:“得地無民,將焉用之?”於是窩闊台下令免屠,保住了147萬人的性命。汴梁的例子一開,此後許多抗擊的城市都免於一屠。人口的保存使得中原沒有出現千里無人煙的慘境,中原經濟發展的潛能得以保留。另外,當時的貴族地方勢力亂徵稅役,高利貸者盤剝百姓,大量人口逃亡。耶律楚材借用中央力量控制地方稅收,重整高利貸債務,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矛盾。  但是在實施中,蒙古人的稅收很不規範,往往一年徵收很多次或是臨時徵發攤派,弄得人民苦不堪言,大量農民逃亡,流民數量大增。耶律楚材其間又不得不採取措施編收流民,就地安置或遣送原籍;重整賦稅徵收制度,加強對地方徵收賦稅官員及各位王公大臣在投下征役的監督。  法制:蒙古國落後的社會組織形式決定了它的法制必然是極其幼稚的。隨著蒙古國統治地區的擴大,社會治安、吏制等問題日益嚴重。成吉思汗生前定下的類似於部落聯盟內部規矩的“扎撒”根本不能適應複雜的社會形勢。當時州郡長官貪暴肆虐,富豪任意兼併土地,地痞流氓殺人越貨的現象十分嚴重。耶律楚材針對社會現實,本著中原的若干法律原則提出了《便宜一十八事》作為臨時法律。對地方官吏擅自科差、商人侵吞官物、蒙古色目貴族不納稅、貪污官物、死刑判決等方面的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這使得當時的社會情況有一些好轉。  蒙古人的文明程度決定了他們無法制定出合乎中原地區的法律,加上金朝由於漢化的程度較深,其《泰和律》是比較完善的法律並且比較適用於中原地區,蒙古人就偷了個懶,在占領的中原地區內採用《泰和律》。後來,元朝建立,忽必烈幾乎沒有重新制定什麼法律,而是在《泰和律》的基礎上改動了一下,頒布了《元典章》,這裡面除了有漢法的結構外,還加入了適應民族等級制度的法律條文,其規定有著明顯的蒙古族本有的習慣法的痕跡。  耶律楚材的政治願望在忽必烈汗時期的實現  忽必烈在位時重新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權制統治體系以及相應的各種典章制度,中統、至元間的創製,奠定了有元一代的制度。  中央和地方官制:中央政府的軍、政統治機構,主要由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構成。中書省相當於金朝的尚書省,領六部,掌全國政務。樞密院“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御史台“掌糾察百官善惡,政治得失。”中央機構還有翰林國史院,大司農司等,特設機構還有宣政院、大宗正司等。  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在忽必烈時為十路宣撫司,他們各自為政,有較大的自主權,當然這種自主比起各個汗國來要小得多,但是比起漢制中的中央地方關係來又要大一些,一些官員(主要是漢人)希望能加強對地方的控制,便向忽必烈提出建議(當然這符合忽必烈的意願)。於是中央“委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書省職權,簡稱行省”。後來成為固定的機構,成為地方與中央的有效連線。行省以下的行政機構分別為:路、府、州、縣。諸王、勛戚在內地各行省的封地上仍保留相當特權,但在其行政建制方面同樣被納入郡縣制體系。  綜上可知在忽必烈時期,中央地方行政機構更加完善了,基本上繼承了漢唐以來中原王朝行政機構模式並加入了適應本族特點的一些機構(如宣政院,今西藏、尼泊爾等地)。機構以中書省為中樞,下屬各級行政機構都通過中書省而直接隸屬於皇帝,可見行政機構的骨架實際上繼承了耶律楚材的構想與設定。另外樞密院掌管的各級機構如萬戶府與地方州府縣是分離的,且有專門的監察機構——御使台及其下屬單位——考察官吏的得失,這些是遵循了耶律楚材“軍政分離、中央集權、司法檢查獨立”的若干政治思想。這種體制對於對中原的統治來說顯然是很有效率的。  賦役制度:忽必烈即位後,基本上秉承了耶律楚材時期的賦稅制度。只對賦稅數額有所調整,並在舊制的基礎上明確規定輸納時期、收受之式、封完之禁、會計之法,使之更趨完善。賦稅制度的完善標誌著蒙古統治者對農業經濟(中原經濟模式)的認同,也可見耶律楚材在賦稅上的貢獻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但是在蒙古人的領地中,經濟成份是多元的,有農耕經濟(主要在中原)、商業經濟(遍布全國,主要有色目人管理,皇室和王公大臣都樂於投資)和遊牧經濟(主要在蒙古高原和草原地區),蒙古貴族並不看重農耕經濟,而是熱心於海外貿易給他們帶來的豐厚利潤,這與各朝的農本思想大不相同。  元朝時期,上述的那些亂徵收的情況依然嚴重。  銓選制度:銓選制度即官吏選拔制度。中統初(忽必烈年號),“定都省及左三部、右三部之制,吏、戶、禮為左三部,工、兵、刑為右三部。至1264年,諸侯世守,裁併各路府州縣官吏,行遷轉法。”至此,任命、遷調各級官員的權力始收歸中央,初定一代銓選制度。  元朝科舉的最初嘗試是“戊戌選試”(上文有介紹)。但是元朝始終沒有真正的推崇儒家思想,就如上面所說的那樣,推崇儒家思想就要提高金朝人和南宋人的地位,這不是蒙古貴族願意的事情。所以他們採取了應景的方式,延佑年間(仁宗,元中晚期)始定式設科取士,主要內容都是儒家經典,其規模不如唐宋,只不過是統治者安天下民心的一種形式罷了,南人要想入仕大為困難。於是我們不得不說,元朝的科舉制之不過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在耶律楚材的基礎上走多遠。  人才的作用:耶律楚材曾經網路了許多人才,他們在忽必烈時期都是改革的賢士能臣。其中著名並且作用較大的是張文謙和王磐。  張文謙任中書左丞,“建立綱紀,講明利病,以安國便民為務。”主要參與賦稅之務,又“以乙未歲戶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家可也,其餘良民為奴之理,議遂定,守以為法。”(《元史·張文謙傳》)防止了大量人民淪為家奴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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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磐人參議行事,翰林學士。“是宮闕未建,朝儀未立。凡遇稱賀,臣屬雜至帳殿前”,王磐上書曰:“宜令宣徽院,籍兩省而下百慣姓名,各依班序,聽通事舍人傳呼贊引然後進。於是儀制始定。”並且他還在朝廷裁減機構時奏疏諫按察使不可罷。又“臣以為有功者,宜加遷散官或賜王等爵號,如漢、唐封侯之制,可也。不宜任以職位。”(《元史·王磐傳》)反對因人設官、貴族因門第輕易入仕。  另外還有許多人才:如董文用致力於地方行政的規範化;趙良弼乃是當時的大將,東征西討;竇默在文化教育方面有一定的作為,曾任翰林侍講學士,對皇族內學風大盛有極大的影響。

人物評價

  蒙古鐵騎所向披靡,但其勝利後的統治則充分暴露了其落後性。於是在中原地區出現了“胡化”與“漢化”的衝突,在這場衝突中,歷史的退步危險已有端倪。耶律楚材以其智慧與能力引導統治者看到了漢文明的優越,使蒙古帝國本身沒有的禮儀、賦稅制度建立起來,使蒙古落後的分封制和部落聯盟的管理
耶律楚材像

耶律楚材像

制式逐漸消失,使蒙古幼稚的法製得以發展成長。在蒙古國向元朝過渡的創業中功不可沒。但遺憾的是,在他的有生之年,他的許多建議和構想都沒有得到有力的貫徹和實施,受到了貴族和包買商人的阻撓和破壞。這與當時的社會環境、具體情況及民族性是分不開的,統治者有心斂財興武、無心安撫百姓,百姓在兵荒馬亂中也無心生產而疲於奔命。但是耶律楚材的作為卻起到了承上啟下的功用。在後來忽必烈的建朝大業中,在蒙古進一步的漢化中,基本上沿襲了他走過的道路,並發揚光大。即使是在元朝滅亡之後,退回蒙古草原的那些貴族們在建立新政權的時候仍然不自覺地遵循了漢制中的若干原則。雖然蒙古的漢化很淺,但我覺得:非耶律楚材,忽必烈之創業功勳可謂難矣;非忽必烈,耶律楚材之壯志亦難酬也矣。

史書記載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耶律楚材,字晉卿,遼東丹王突欲八世孫。父履,以學行事金世宗,特見親任,終尚書右丞。楚材生三歲而孤,母楊氏教之學。及長,博極群書,旁通天文、地理、律歷、術數及釋老、醫卜之說,下筆為文,若宿構者。金制,宰相子例試補省掾。楚材欲試進士科,章宗詔如舊制。問以疑獄數事,時同試者十七人,楚材所對獨優,遂闢為掾。後仕為開州同知。貞祐二年,宣宗遷汴,完顏福興行尚書事,留守燕,闢為左右司員外郎。太祖定燕,聞其名,召見之。楚材身長八尺,美髯宏聲。帝偉之,曰:“遼、金世仇,朕為汝雪之。”對曰:“臣父祖嘗委質事之,既為之臣,敢仇君耶!”帝重其言,處之左右,遂呼楚材曰吾圖撒合里而不名,吾圖撒合里,蓋國語長髯人也。   己卯夏六月,帝西討回回國。禡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玄冥之氣,見於盛夏,克敵之徵也。”庚辰冬,大雷,復問之,對曰:“回回國主當死於野。”後皆驗。夏人常八斤,以善造弓見知於帝,因每自矜曰:“國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楚材曰:“治弓尚須用弓匠,為天下者豈可不用治天下匠耶?”帝聞之甚喜,日見親用。西域歷人奏五月望夜月當蝕,楚材曰:“否。”卒不蝕。明年十月,楚材言月當蝕,西域人曰不蝕,至期果蝕八分。壬午八月,長星見西方,楚材曰:“女直將易主矣。”明年,金宣宗果死。帝每征討,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應。指楚材謂太宗曰:“此人天賜我家。爾後軍國庶政,當悉委之。”甲申,帝至東印度,駐鐵門關,有一角獸,形如鹿而馬尾,其色綠,作人言,謂侍衛者曰:“汝主宜早還。”帝以問楚材,對曰:“此瑞獸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語,好生惡殺,此天降符以告陛下。陛下天之元子,天下之人,皆陛下之子,願承天心,以全民命。”帝即日班師。   丙戌冬,從下靈武,諸將爭取子女金帛,楚材獨收遺書及大黃藥材。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黃輒愈。帝自經營西土,未暇定製,州郡長吏,生殺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貨財,兼土田。燕薊留後長官石抹鹹得卜尤貪暴,殺人盈市。楚材聞之泣下,即入奏,請禁州郡,非奉璽書,不得擅徵發,囚當大辟者必待報,違者罪死,於是貪暴之風稍戢。燕多劇賊,未夕,輒曳牛車指富家,取其財物,不與則殺之。時睿宗以皇子監國,事聞,遣中使偕楚材往窮治之。楚材詢察得其姓名,皆留後親屬及勢家子,盡捕下獄。其家賂中使,將緩之,楚材示以禍福,中使懼,從其言,獄具,戮十六人於市,燕民始安。   己丑秋,太宗將即位,宗親鹹會,議猶未決。時睿宗為太宗親弟,故楚材言於睿宗曰:“此宗社大計,宜早定。”睿宗曰:“事猶未集,別擇日可乎?”楚材曰:“過是無吉日矣。”遂定策,立儀制,乃告親王察合台曰:“王雖兄,位則臣也,禮當拜。王拜,則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帳下。既退,王撫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國朝尊屬有拜禮自此始。時朝集後期應死者眾,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太宗從之。   中原甫定,民多誤觸禁網,而國法無赦令。楚材議請肆宥,眾以為迂,楚材獨從容為帝言。詔自庚寅正月朔日前事勿治。且條便宜一十八事頒天下,其略言:“郡宜置長吏牧民,設萬戶總軍,使勢均力敵,以遏驕橫。中原之地,財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縣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貿易借貸官物者罪之。蒙古、回鶻、河西諸人,種地不納稅者死。監主自盜官物者死。應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待報,然後行刑。貢獻禮物,為害非輕,深宜禁斷。”帝悉從之,唯貢獻一事不允,曰:“彼自願饋獻者,宜聽之。”楚材曰:“蠹害之端,必由於此。”帝曰:“凡卿所奏,無不從者,卿不能從朕一事耶?”   太祖之世,歲有事西域,未暇經理中原,官吏多聚斂自私,貲至巨萬,而官無儲彳侍。近臣別迭等言:“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楚材曰:“陛下將南伐,軍需宜有所資,誠均定中原地稅、商稅、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歲可得銀五十萬兩、帛八萬匹、粟四十餘萬石,足以供給,何謂無補哉?”帝曰:“卿試為朕行之。”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徵收課稅使,凡長貳悉用士人,如陳時可、趙昉等,皆寬厚長者,極天下之選,參佐皆用省部舊人。辛卯秋,帝至雲中,十路鹹進廩籍及金帛陳於廷中,帝笑謂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國用充足,南國之臣,復有如卿者乎?”對曰:“在彼者皆賢於臣,臣不才,故留燕,為陛下用。”帝嘉其謙,賜之酒。即日拜中書令,事無巨細,皆先白之。   楚材奏:“凡州郡宜令長吏專理民事,萬戶總軍政,凡所掌課稅,權貴不得侵之。”又舉鎮海、粘合,均與之同事,權貴不能平。鹹得卜以舊怨,尤疾之,譖於宗王曰:“耶律中書令率用親舊,必有二心,宜奏殺之。”宗王遣使以聞,帝察其誣,責使者,罷遣之。屬有訟鹹得卜不法者,帝命楚材鞫之,奏曰:“此人倨傲,故易招謗。今將有事南方,他日治之未晚也。”帝私謂侍臣曰:“楚材不較私仇,真寬厚長者,汝曹當效之。”中貴可思不花奏採金銀役夫及種田西域與栽蒲萄戶,帝令於西京宣德徙萬餘戶充之。楚材曰:“先帝遺詔,山後民質樸,無異國人,緩急可用,不宜輕動。今將征河南,請無殘民以給此役。”帝可其奏。   壬辰春,帝南征,將涉河,詔逃難之民,來降者免死。或曰:“此輩急則降,緩則走,徒以資敵,不可宥。”楚材請制旗數百,以給降民,使歸田裡,全活甚眾。舊制,凡攻城邑,敵以矢石相加者,即為拒命,既克,必殺之。汴梁將下,大將速不台遣使來言:“金人抗拒持久,師多死傷,城下之日,宜屠之。”楚材馳入奏曰:“將士暴露數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無民,將焉用之!”帝猶豫未決,楚材曰:“奇巧之工,厚藏之家,皆萃於此,若盡殺之,將無所獲。”帝然之,詔罪止完顏氏,余皆勿問。時避兵居汴者得百四十七萬人。楚材又請遣人入城,求孔子後,得五十一代孫元措,奏襲封衍聖公,付以林廟地。命收太常禮樂生,及召名儒梁陟、王萬慶、趙著等,使直釋九經,進講東宮。又率大臣子孫,執經解義,俾知聖人之道。置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陽,由是文治興焉。   時河南初破,俘獲甚眾,軍還,逃者十七八。有旨:居停逃民及資給者,滅其家,鄉社亦連坐。由是逃者莫敢舍,多殍死道路。楚材從容進曰:“河南既平,民皆陛下赤子,走復何之!奈何因一俘囚,連死數十百人乎?”帝悟,命除其禁。金之亡也,唯秦、鞏二十餘州久未下,楚材奏曰:“往年吾民逃罪,或萃於此,故以死拒戰,若許以不殺,將不攻自下矣。”詔下,諸城皆降。甲午,議籍中原民,大臣忽都虎等議,以丁為戶。楚材曰:“不可。丁逃,則賦無所出,當以戶定之。”爭之再三,卒以戶定。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留諸郡,楚材因括戶口,並令為民,匿占者死。乙未,朝議將四征不廷,若遣回回人征江南,漢人征西域,深得制御之術,楚材曰:“不可。中原、西域,相去遼遠,未至敵境,人馬疲乏,兼水土異宜,疾疫將生,宜各從其便。”從之。   丙申春,諸王大集,帝親執觴賜楚材曰:“朕之所以推誠任卿者,先帝之命也。非卿,則中原無今日。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西域諸國及宋、高麗使者來朝,語多不實,帝指楚材示之曰:“汝國有如此人乎?”皆謝曰:“無有。殆神人也。”帝曰:“汝等唯此言不妄,朕亦度必無此人。”有於元者,奏行交鈔,楚材曰:“金章宗時初行交鈔,與錢通行,有司以出鈔為利,收鈔為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唯易一餅。民力困竭,國用匱乏,當為鑑戒。今印造交鈔,宜不過萬錠。”從之。   秋七月,忽都虎以民籍至,帝議裂州縣賜親王功臣。楚材曰:“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與之。”帝曰:“已許奈何?”楚材曰:“若朝廷置吏,收其貢賦,歲終頒之,使毋擅科征,可也。”帝然其計,遂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給國用;五戶出絲一斤,以給諸王功臣湯沐之資。地稅,中田每畝二升又半,上田三升,下田二升,水田每畝五升;商稅,三十分而一;鹽價,銀一兩四十斤。既定常賦,朝議以為太輕,楚材曰:“作法於涼,其弊猶貪,後將有以利進者,則今已重矣。”時工匠製造,糜費官物,十私八九,楚材請皆考核之,以為定製。時侍臣脫歡奏簡天下室女,詔下,楚材尼之不行,帝怒。楚材進曰:“向擇美女二十有八人,足備使令。今複選拔,臣恐擾民,欲覆奏耳。”帝良久曰:“可罷之。”又欲收民牝馬,楚材曰:“田蠶之地,非馬所產,今若行之,後必為人害。”又從之。丁酉,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業,非積數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爾,可官其人。”楚材曰:“請校試之。”乃命宣德州宣課使劉中隨郡考試,以經義、詞賦、論分為三科,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先是,州郡長吏,多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楚材奏令本利相侔而止,永為定製,民間所負者,官為代價之。至一衡量,給符印,立鈔法,定均輸,布遞傳,明驛券,庶政略備,民稍蘇息焉。   有二道士爭長,互立黨與,其一誣其仇之黨二人為逃軍,結中貴及通事楊惟忠,執而虐殺之。楚材按收惟忠。中貴復訴楚材違制,帝怒,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釋之。楚材不肯解縛,進曰:“臣備位公輔,國政所屬。陛下初令系臣,以有罪也,當明示百官,罪在不赦。今釋臣,是無罪也,豈宜輕易反覆,如戲小兒?國有大事,何以行焉!”眾皆失色。帝曰:“朕雖為帝,寧無過舉耶?”乃溫言以慰之。楚材因陳時務十策,曰:“信賞罰,正名分,給俸祿,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選工匠,務農桑,定土貢,制漕運。皆切於時務,悉施行之。   太原路轉運使呂振、副使劉子振,以贓抵罪。帝責楚材曰:“卿言孔子之教可行,儒者為好人,何故乃有此輩?”對曰:“君父教臣子,亦不欲令陷不義。三綱五常,聖人之名教,有國家者莫不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豈得緣一夫之失,使萬世常行之道獨見廢於我朝乎!”帝意乃解。   富人劉忽篤馬、涉獵發丁、劉廷玉等以銀一百四十萬兩撲買天下課稅,楚材曰:“此貪利之徒,罔上虐下,為害甚大。”奏罷之。常曰:“興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為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論。後之負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帝素嗜酒,日與大臣酣飲,楚材屢諫,不聽,乃持酒槽鐵口進曰:“麴櫱能腐物,鐵尚如此,況五臟乎!”帝悟,語近臣曰:“汝曹愛君憂國之心,豈有如吾圖撒合里者耶?”賞以金帛,敕近臣日進酒三鍾而止。自庚寅定課稅格,至甲午平河南,歲有增羨,至戊戌,課銀增至一百一十萬兩。譯史安天合者,諂事鎮海,首引奧都剌合蠻撲買課稅,又增至二百二十萬兩。楚材極力辨諫,至聲色俱厲,言與涕俱。帝曰:“爾欲搏鬥耶?”又曰:“爾欲為百姓哭耶?姑令試行之。”楚材力不能止,乃嘆息曰:“民之困窮,將自此始矣!”   楚材嘗與諸王宴,醉臥車中,帝臨平野見之,直幸其營,登車,手撼之。楚材熟睡未醒,方怒其擾己,忽開目視,始知帝至,驚起謝,帝曰:“有酒獨醉,不與朕同樂耶?”笑而去。楚材不及冠帶,馳詣行宮,帝為置酒,極歡而罷。   楚材當國日久,得祿分其親族,未嘗私以官。行省劉敏從容言之,楚材曰:“睦親之義,但當資以金帛。若使從政而違法,吾不能徇私恩也。”   歲辛丑二月三日,帝疾篤,醫言脈已絕。皇后不知所為,召楚材問之,對曰:“今任使非人,賣官鬻獄,囚系非辜者多。古人一言而善,熒惑退舍,請赦天下囚徒。”後即欲行之,楚材曰:“非君命不可。”俄頃,帝少蘇,因入奏,請肆赦,帝已不能言,首肯之。是夜,醫者候脈復生,適宣讀赦書時也,翌日而瘳。冬十一月四日,帝將出獵,楚材以太乙數推之,亟言其不可,左右皆曰:“不騎射,無以為樂。”獵五日,帝崩於行在所。皇后乃馬真氏稱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奧魯剌合蠻以貨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楚材面折廷爭,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癸卯五月,熒惑犯房,楚材奏曰:“當有驚擾,然訖無事。”居無何,朝廷用兵,事起倉卒,後遂令授甲選腹心,至欲西遷以避之。楚材進曰:“朝廷天下根本,根本一搖,天下將亂。臣觀天道,必無患也。”後數日乃定。後以御寶空紙付奧都剌合蠻,使自書填行之。楚材曰:“天下者先帝之天下。朝廷自有憲章,今欲紊之,臣不敢奉詔。”事遂止。又有旨:“凡奧都剌合蠻所建白,令史不為書者,斷其手。”楚材曰:“國之典故,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與焉?事若合理,自當奉行,如不可行,死且不避,況截手乎!”後不悅。楚材辨論不已,因大聲曰:“老臣事太祖、太宗三十餘年,無負於國,皇后亦豈能無罪殺臣也!”後雖憾之,亦以先朝舊勛,深敬憚焉。甲辰夏五月,薨於位,年五十五。皇后哀悼,賻贈甚厚。後有譖楚材者,言其在相位日久,天下貢賦,半入其家。後命近臣麻里扎覆視之,唯琴阮十餘,及古今書畫、金石、遺文數千卷。至順元年,贈經國議制寅亮佐運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廣寧王,諡文正。子鉉、鑄。   鑄字成仲,幼聰敏,善屬文,尤工騎射。楚材薨,嗣領中書省事,時年二十三。鑄上言宜疏禁網,遂采歷代德政合於時宜者八十一章以進。戊午,憲宗征蜀,詔鑄領侍衛驍果以從,屢出奇計,攻下城邑,賜以尚方金鎖甲及內廄驄馬。乙未,憲宗崩,阿里不哥叛,鑄棄妻子,挺身自朔方來歸,世祖嘉其忠,即日召見,賞賜優厚。中統二年,拜中書左丞相。是年冬,詔將兵備御北邊,後徵兵扈從,敗阿里不哥於上都之北。至元元年,加光祿大夫。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吏民便之。二年,行省山東。未幾征還。初,清廟雅樂,止有登歌,詔鑄制宮懸八佾之舞。四年春三月,樂舞成,表上之,仍請賜名《大成》,制曰“可”。六月,改榮祿大夫、平章政事。五年,復拜光祿大夫、中書左丞相。十年,遷平章軍國重事。十三年,詔監修國史。朝廷有大事,必咨訪焉。十九年,復拜中書左丞相。二十年冬十月,坐不納職印、妄奏東平人聚謀為逆、間諜幕僚、及黨罪囚阿里沙,遂罷免,仍沒其家貲之半,徙居山後。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五。子十一人:希征,希勃,希亮,希寬,希素,希固,希周,希光,希逸淮東宣慰使,余失其名。至順元年,贈推忠保德宣力佐治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懿寧王,諡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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