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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商英百科介紹

人物簡介

  神宗時,受到王安石的推舉,入朝做官。大觀年間,擔任尚書右僕射。不久因事而被降調至邊遠地區,其間曾到五台山禮拜文殊菩薩像,有所感應,於是塑文殊像供奉在山寺,並撰寫發願文。不久,遇到大旱災而入山祈雨,三次都很靈驗,因此聞名於朝中。又還僧寺田三百頃,表達崇佛的赤誠。及任職江西運使的時候,禮謁東林寺常總禪師,得到禪師的印可;接著又到兜率寺的從悅禪師處參學,在該寺後擬瀑軒題詩中有“不向廬山尋落處,象王鼻孔縵朝天”,意思是譏諷從悅禪師不肯定東林禪師。

商英與禪師的對話

  從悅禪師對商英說:“東林既然印可運使,運使對於佛陀的言教有疑惑嗎?”  商英說:“有!”  從悅禪師進一步問:“所疑為何?”  商英答:“我疑香嚴獨頌,還有德山托缽話。”  從悅禪師:“既有此疑,安得無他?”接著又說:“只如岩頭所言,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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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一句是有呢?是無呢?”  商英說:“有!”  從悅禪師聽到這話,大笑而回。他的笑讓商英渾身不自在,一夜睡不安穩。到了五更下床時,不慎打翻尿桶,忽然大悟,因而作頌:  鼓寂鍾沈托缽回,岩頭一拶語如雷,  果然只得三年活,莫是遭他授記來?  隨後,到方丈室叩門道:“開門!某已經捉到賊了!”  從悅禪師在房內說:“賊在何處?”商英被他這問話愣住了,瞠目結舌。  從悅禪師又說:“運使你去吧!來日有緣再見。”  次日,商英把他前夜偈頌呈給從悅禪師過目,禪師對他說:“參禪只為命根不斷,依語生解,塞諸正路,至極微細處,使人不識,墮入區宇。”  從此,商英景仰從悅禪師,待以師禮。

商霖的來由

  紹聖初年,受召任職左司諫,後因上書評論司馬光、呂公著而被降職。大觀四年(一一一○)六月,久旱不雨,商英受命祈雨,果然應驗,徽宗大喜,欽賜“商霖”二字。

《護法論》的摘要

  徽宗崇寧初年,商英彈劾蔡京,說他雖貴為輔相,卻只知處處迎和君王。大觀四年,商英代理蔡京為相,大事改革弊端,勸徽宗節儉,勿大興土木,令徽宗不悅。後來商英反受蔡京讒言之害,被貶到河南。宣和四年(一一二二)逝世,世壽七十九,諡號“文忠”,著有《護法論》一卷。摘錄要義如下:  “撮其樞要,戒定慧而已。若能持戒,決定不落三塗;若能定力,決定功超六欲;若能定慧圓明,則達佛知見,入大乘位矣。”  “傅大士、龐道元豈無妻子哉?若也身處塵勞,心常清淨,則便能轉識為智,猶如握土成金。一切煩惱皆是菩提,一切世法無非佛法。若能如是,則為在家菩薩,了事凡夫矣,豈不偉哉!”  “余謂群生失真迷性,棄本逐末者,病也;三教之語,以驅其惑者,藥也。儒者,使之求為君子者,治皮膚之疾也;道書使之日損,損之又損者,治血脈之疾也;釋氏直指本根,不存枝葉者,治骨髓之疾也。”  “儒者言性,而佛見性;儒者勞心,而佛者安心;儒者貪著,而佛者解脫;儒者喧譁,而佛者純靜;儒者尚勢,而佛者忘懷;儒者爭權,而佛者隨緣;儒者有為,佛者無為;儒者分別,而佛者平等;儒者好惡,而佛者圓融;儒者望重,而佛者念輕;儒者求名,而佛者求道;儒者散亂,而佛者觀照;儒者治外,而佛者治內;儒者該博,而佛者簡易;儒者進求,而佛者休歇。不言儒者之無功也,亦靜躁之不同矣。老子曰:‘常無欲以觀其妙。’猶是佛家金鎖之難也。”  商英所撰寫的《護法論》,廣破歐陽修排佛的言論,駁斥韓愈、程伊川等人對佛教的觀點,並對照釋、道、儒三教的優缺點,認為儒教所治為皮膚的疾病,道教所治為血脈的疾病,而佛教則能直指根本,治骨髓的疾病,申明佛教的至理。他的好友無礙居士在該論的序中說:“無盡居士深造大道之淵源,洞鑒儒釋之不二,痛夫俗學之蔽蒙,不悟自己之真性,在日用之間顛倒妄想,不得其門而入,深懷憤嫉,搖唇鼓舌,專以斥佛為能,自比孟子拒楊墨之功,俾後世稱之以為聖人之徒,聾瞽學者,豈不欺心乎?欺心,乃欺天也。則護法之論,豈得已哉?”   張商英學佛以後,最大的貢獻就是著作這篇《護法論》,嘉惠了當世及後代的佛子。

張商英的生平

  張商英(一〇四三~一一二一),字天覺,號無盡居士,蜀州新津(今屬四川)人。唐英弟。英宗治平二年(一〇六五)進士(《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一六(《張少保商英傳》),調通川縣主簿,知南川縣。神宗熙寧四年(一〇七一),權檢正中書禮房公事。五年,權監察御史里行(《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二八、二三一)。貶監荊南稅。元豐初,除館閣校勘。三年(一〇八〇),檢正中書刑房,尋責監江陵縣稅(同上書卷三〇三,三〇八)。哲宗元佑元年(一○八六),為開封府推官。二年,出提點河東刑獄,連使河北、江南、淮南路(同上書卷三七五、四〇三、四五〇、四八一)。紹聖中,召為右正言、左司諫,因事責鑒江寧酒稅。起知洪州。元符元年(一〇九八),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同上書卷五〇四)。召為工部侍郎,遷中書舍人。徽宗立,出為河北路都轉運使,降知隨州。崇寧初,為翰林學士,拜尚書右丞轉左丞。罷知亳州,入元佑黨籍。大觀四年(一一一〇),除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乾道臨安志》卷三),頃除中書侍郎,拜尚書右僕射。政和元年(一一一一),出知河南府,尋落職知鄧州,再謫汝州團練副使,衡州安置。宣和三年卒,年七十九。贈少保。有文集一百卷(《宋史·藝文志》),已佚,《兩宋名賢小集》輯有《友松閣遺稿》一卷。《宋史》卷三五一、《東都事略》卷一〇二有傳。

《宋史·張商英傳》

  張商英,字天覺,蜀州新津人。長身偉然,姿采如峙玉。負氣俶儻,豪視一世。調通川主簿。渝州蠻叛,說降其酋。辟知南川縣。章惇經制夔夷,狎侮郡縣吏,無敢與共語。部使者念獨商英足抗之,檄至夔。惇詢人才,使者以商英告,即呼入同食。商英著道士服,長揖就坐。惇肆意大言,商英隨機折之,落落出其上。惇大喜,延為上客。歸,薦諸王安石,因召對,以檢正中書禮房擢監察御史。  台獄失出劫盜,樞密檢詳官劉奉世駁之,詔糾察司劾治。商英奏:“此出大臣私忿,願收還主柄,使耳目之官無為近臣所脅。”神宗為置不治。商英遂言奉世庇博州失入囚,因摭院吏徇私十二事,語侵樞臣,於是文彥博等上印求去。詔責商英監荊南稅,更十年,乃得館閣校勘、檢正刑房。商英嘗薦舒亶可用,至是,亶知諫院,商英以婿王溈之所業示之,亶繳奏,以為事涉乾請,責監赤岸鹽稅。

哲宗年間發生的事

  哲宗初,為開封府推官,屢詣執政求進。朝廷稍更新法之不便於民者,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今先帝陵土未乾,即議變更,得為孝乎?”且移書蘇軾求入台,其廋詞有“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之語。呂公著聞之,不悅。出提點河東刑獄,連使河北、江西、淮南。  哲宗親政,召為右正言、左司諫。商英積憾元祐大臣不用己,極力攻之,上疏曰:“先帝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所建明,中書之所勘當,戶部之所行遣,百官之所論列,詞臣之所作命,無非指擿抉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青日明,誅賞未正,願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遂論內侍陳衍以搖宣仁,至比之呂、武;乞追奪光、公著贈謚,仆碑毀冢;言文彥博背負國恩,及蘇軾、范祖禹、孫升、韓川諸人,皆相繼受譴。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觀望捭闔,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惇、燾交惡,商英欲助惇,求所以傾燾者。陽翟民蓋氏養子漸,先為祖母所逐,以家資屬其女,經元豐訴理不得直。商英論其冤,導漸使遮執政,及詣御史府訐燾姻家與蓋女為道地。哲宗不直商英,徙左司員外郎。既,與漸交關事皆露,責監江寧酒。起知洪州,為江、淮發運副使,入權工部侍郎,遷中書舍人。謝表歷詆元祐諸賢,眾益畏其口。徽宗出為河北都轉運使,降知隨州。

崇寧年間發生的事

  崇寧初,為吏部、刑部侍郎,翰林學士。蔡京拜相,商英雅與之善,適當制,過為褒美。尋拜尚書右丞,轉左丞。復與京議政不合,數詆京“身為輔相,志在逢君。”御史以為非所宜言,且取商英所作《元祐嘉禾頌》及《司馬光祭文》,斥其反覆。罷知亳州,入元祐黨籍。  京罷相,削籍知鄂州。京復相,以散官安置歸、峽兩州。大觀四年,京再逐,起知杭州。過闕賜對,奏曰:“神宗修建法度,務以去大害、興大利,今誠一一舉行,則盡紹述之美。法若有弊,不可不變,但不失其意足矣。”留為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頃之,除中書侍郎,遂拜尚書右僕射。京久盜國柄,中外怨疾,見商英能立同異,更稱為賢,徽宗因人望相之。時久旱,彗星中天,是夕,彗不見,明日,雨。徽宗喜,大書“商霖”二字賜之。  商英為政持平,謂京雖明紹述,但藉以劫制人主,禁錮士大夫爾。於是大革弊事,改當十錢以平泉貨,復轉般倉以罷直達,行鈔法以通商旅,蠲橫斂以寬民力。勸徽宗節華侈,息土木,抑僥倖。帝頗嚴憚之,嘗葺昇平樓,戒主者遇張丞相導騎至,必匿匠樓下,過則如初。楊戩除節度使,商英曰:“祖宗之法,內侍無至團練使。有勳勞當陟,則別立昭宣、宣政諸使以寵之,未聞建旄鉞也。”訖持不下,論者益稱之。  然意廣才疏,凡所當為,先於公坐誦言,故不便者得預為計。何執中、鄭居中日夜釀織其短,先使言者論其門下客唐庚,竄之惠州。有郭天信者,以方技隸太史,徽宗潛邸時,嘗言當履天位,自是稍眷寵之。商英因僧德洪、客彭幾與語言往來,事覺,鞫於開封府。御史中丞張克公疏擊之,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河南府,旋貶崇信軍節度副使,衡州安置。天信亦斥死。京遂復用。  未幾,太學諸生誦商英之冤,京懼,乃乞令自便。繼復還故官職。宣和三年卒,年七十九。贈少保。  商英作相,適承蔡京之後,小變其政,譬飢者易為食,故蒙忠直之名。靖康褒表司馬光、范仲淹,而商英亦贈太保。紹興中,又賜諡文忠,天下皆不謂然。兄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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