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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瞻基百科介紹

簡介

  
明宣宗

明宣宗

明宣宗朱瞻基(1398—1435),漢族,明仁宗朱高熾長子,仁宗病故後繼位,明朝第五代皇帝。建文元年年(1399年)二月初九生於燕王府。永樂九年(1411)十一月十日立為皇太孫;二十二年(1424)仁宗即位,十月十一日,立為皇太子。  洪熙元年(1425)六月十二日即皇帝位。次年改元宣德。宣德十年(1435)正月初三日,逝於乾清宮,享年38歲。謚“憲天崇道英明神聖欽文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六月二十一日葬於明十三陵之景陵。

內閣成員

  楊榮 楊士奇 楊溥 金幼孜 權謹 張瑛 陳山

名臣

  郭璡 王驥 顧佐 胡濙 黃福 張本

武將

  吳成 滕定 費瓛 李英 吳管者 李賢

皇帝生平

  宣德為明宣宗朱瞻基年號,相對於公元1426年至1435年,前後共十年。
明宣宗朱瞻基

明宣宗朱瞻基

明宣宗朱瞻基是明仁宗的長子,漢族,生於建文元年(1399),死於宣德十年(1435),在位10年。有了前面幾位皇帝的勵精圖治,明朝的社會經濟狀況有了恢復和發展,到了宣宗統治的時期已是國泰民安,他統治的時期是明朝政權最穩定的時期。明宣宗在文化上的造詣也很深,詩文很有文采。他也經過了良好的武備訓練,是一位能文能武的明君。  傳說在朱瞻基出生的那天晚上,他的皇祖當時還是燕王的朱棣曾經作了一個夢,他夢見太祖皇帝將一個大圭賜給了他,大圭上鐫著“傳之子孫,永世其昌”八個大字。  在古代,大圭象徵著權力,朱元璋將大圭賜給他,正說明要將江山送給他。朱棣醒來以後正在回憶夢中的情景,忽然有人報告說王孫朱瞻基降生了。朱棣馬上意識到難道夢中的情景正印證在孫子的身上?他馬上跑去看孫子,只見小瞻基長得非常像自己,而且臉上有一團英氣,朱棣看後非常高興,這件事對以後朱棣下決心發動靖難也有很大的作用。

宣德政治

削藩

  朱瞻基即位之後,馬上著手整頓軍務,準備迎接來自強藩的挑戰。他的皇叔朱高煦在靖難之役中就戰功赫赫,很會帶兵,永樂朝被封樂安之後,就從沒有放棄武力奪取政權的野心,終於機會來了,仁宗病逝,宣宗即位,國家動盪,皇帝年輕,正是造反得好時機,於是經過精心的準備後也像他的父親一樣扯起了“清君側”的大旗,矛頭直指五朝老臣夏原吉。早已準備就緒的宣宗皇帝在大臣楊榮的建議下御駕親征,在聲勢上一下就壓倒了叛軍,以前同意與朱高煦共同起兵的幾路兵馬也都按兵不動,明軍很快包圍了樂安城,見大勢已去,朱高煦只得棄城投降,這次戰役以明軍的大獲全勝,生擒朱高煦而告終。群臣都勸朱瞻基將朱高煦正法,朱瞻基念其是藩王網開一面,沒有殺他,而是將他廢為庶人,軟禁在西安門內逍遙城。   得勝之師回到北京後,朱瞻基馬上傳召給另外一個皇叔朱高燧,暗示他交出兵權(當時的親王都有自己的軍隊,稱作衛),朱高燧並沒有反抗,乖乖地交出了三衛兵馬,就這樣明初近半個世紀的藩王問題在宣德朝終於得到了解決。

廢后

  宣宗即位後(1426),冊立胡氏為皇后,孫氏為貴妃.胡氏為成祖選定,雖身體病弱為宣宗不喜,仍為後;孫氏貌美,為宣宗皇帝所寵幸.  宣德二年(1427),孫貴妃生朱祁鎮(另有宮女所生.為孫貴妃抱養之說,由此可見歷來就有對宣宗廢后不滿的人),次年宣宗立朱祁鎮為皇太子,三年(1428)廢胡皇后,立孫貴妃為皇后.

宦官參政

  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下令,設定“內書堂”,教導宦官們讀書。後設司禮監秉筆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

宣德軍事

撤軍

  安南問題也是宣德朝的一個重要問題。早在明永樂時期,由於安南國內部的爭鬥,使得安南國原來的統治者絕嗣,安南一片混亂,成祖派大將張輔率兵平叛,並在安南正式建衙,並派人管理,但是由於一些貪官污吏的壓榨,加之歷史淵源,安南幾乎沒有斷過兵燹,這使得明初的財政背上了沉重的負擔。到了朱瞻基即位,安南問題日趨嚴重,朝廷軍隊不斷在安南遭遇敗績,在這種情況下,宣宗毅然決定議和,放棄對安南占領。這在當時曾經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從長遠來看,此舉減輕了人民負擔,節省了大批人力財力,也利於安南與中國各族人民的交往。  然而這一做法也使得數十萬大軍浴血奮戰之成果付諸流水,簡單的處理也使得明朝失去了一個財賦重地,也失去了向東南亞擴張的一個跳板,同時也可以從側面反映出,明朝文武勢力天平傾向的逆轉,為日後明朝滅亡埋下伏筆

經濟

  隨著政局的穩定,被戰亂破壞的地方,又重新建立起社會秩序,農業逐漸恢復,戶口與墾田逐漸增多,糧食產量增加,政府稅收增多,官營民營手工業陸續發展,商業城市增多,東西南北商業流通暢快,海外貿易往來活躍。

社會矛盾

  這一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不是一帆風順的,它受到封建專制制度多方面的阻撓和摧殘。其中明政府對手工業者和商人的種種壓制掠奪,最兇狠的無過於萬曆時的稅使、礦監對城鎮居民的搜刮及迫害。

宣德帝的登基

  宣德帝朱瞻基生於建文元年二月初九日(1399年3月16日),是朱高熾(當時是燕王封地的繼承人)與其嫡妻張氏所生的長子。朱瞻基習武,又在翰林學士的指導下學習儒家學術。雖然他也有他父親的那種學習經籍和文學的天資,但作為一個青年,他尤其是一個傑出的武士。他的早慧引起了永樂帝的注意。永樂帝尚武,常帶朱瞻基離開京城和他的家庭去狩獵和進行軍事視察。①  他的父親在永樂九年(1411)被指定為皇太子,朱瞻基立刻被永樂帝正式立為皇太孫。他進一步攻讀儒家的經籍和為政之道,此時主要由胡廣進行指導。這些課程深受重視,以致在他與其祖父公出時也不中斷。他父親為健康不佳所苦,而朱瞻基則長得健壯,生氣勃勃。15歲時,他被永樂帝帶去參加第二次遠征蒙古的戰役。他除了與其祖父關係密切外,還深深地敬慕他父親,常常保護他父親使其免遭兩個叔叔朱高煦和朱高燧的打擊。這一切引起了其他幾個叔父的警覺,他們對他的堅強的性格和他受永樂帝的寵愛有很深的印象。  仁宗登基不久,在永樂二十二年(1424)十一月一日立朱瞻基為皇太子。在以後幾個月,朱瞻基的大部分時間在北京度過,但在次年四月,他父親派他到南京去幫助完成遷都的準備工作。仁宗在五月二十八日患病時,皇太子被召回北京,但當他抵達時,皇帝已死去。於是他在26歲時成了新皇帝。他在洪熙元年(1425)六月二十七日正式登基,開始了宣德朝。他放棄了他父親把朝廷遷回南京的計畫,仍留北京為帝都,這多半是因為他成長在此地,因而與永樂帝一樣深切地關心北方的邊境。

政府結構和人員

  宣宗保留了原來的政府結構,讓許多傑出的官員繼續效勞。但是他在政治制度方面和行政實踐中的確作了某些變動。這在內閣作用的改變和宦官參與行使行政權方面表現得很明顯。  由於仁宗的改組,由翰林學士任職的內閣此時享有崇高的威望。自永樂在位時起,人們所稱的內閣原來是一個諮詢機構,這時開始行使更大的行政和審議實權。三楊、金幼孜、黃淮分別在內閣中重新任職。他們不但官居一品,具有特殊的宮廷官銜,而且在外廷兼任尚書。②例如,楊士奇保留了兵部尚書的官銜,黃淮和金幼孜分別保留戶部尚書和禮部尚書的頭銜。他們都得到新皇帝的尊敬和信任,這不但是因為他們曾是他的老師,而且他們還是前一代皇帝的有功之臣。他們由像吏部尚書蹇義和戶部尚書夏元吉等高級官員協助工作,夏元吉雖不是內閣成員,卻能參與決策。但除了這些人外,在宣德年間內閣很少添人。③開國皇帝禁止給予這類顧問丞相頭銜的命令並不能阻止他們勢力的穩步發展,特別在他們得到皇帝堅定的支持後更是如此。  內閣的突出地位還因新的行政程式而得到加強:定期上朝覲見皇帝以討論較為迫切的政府事務。遵循洪熙帝的先例,皇帝要他們直接向他呈遞密封的奏議以確定適當的行動。此外,皇帝採用了一種稱之為條旨或票擬的正規的辦事程式,程式規定大學士們審議官員呈遞的奏議,並提出適當答覆貼在每道草擬的詔令上以供御批。皇帝一般採納他們的建議,並將詔令分送給主管的部去貫徹;他並不再召他的顧問們進行複議,除非主要內容出現了爭議。①這樣,內閣就成了皇帝和六部之間的橋樑,與以往相比,更成了決策的力量。它的領導人這時可以不與主管的部商議就提出建議,每當皇帝感到應該默認他們的決定時,這些決定就自動生效。  雖然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使辦事更加迅速和有效率,但也促進了宦官勢力的崛起。自明朝建立以來,他們作為皇帝的個人代表,一直在執行緊要的任務。洪武帝在位時,負責皇帝文書的司禮監太監不準與外廷的官署接觸,以防止宦官參與政事。建文帝和永樂帝也意識到可能出現的弊病,都遵循這一做法,嚴密地監視著宦官的活動。①  宣德帝也持同樣態度,但他一改以往的方式,而是在宮內為宦官提供正規的書本教育。宣德元年(1426),後來宣德三年(1428),皇帝指定翰林學士在內書堂教宦官,以使他們能夠處理檔案和正式與朝廷官員聯繫。雖然對宦官的正規教育從沒有像某些非官方史料斷言的那樣真正被禁止過,但這種做法仍是一反常規。主要的原因是皇帝需要信得過的奴僕去處理他私人的檔案。其他的集團都不能提供這樣的忠誠和機密性。①每當皇帝並不簡單地採納大學士們提出的決定,他們關鍵性的作用就突出起來;這時司禮監的宦官被指望代表皇帝採取適當的行動。此外,各部一般不能與皇帝一起討論和複審宦官的建議,那些轉遞檔案的宦官就能在皇帝不知情的情況下上下其手。結果是,他們取得空前的機會去濫用皇帝的特權。  宣德年間宦官的崛起是以前行政發展的結果。三楊因未能警告皇帝不要以他那種方式使用宦官而受到現代歷史學家的批評,但是宦官篡奪皇帝權力的能力歸根結蒂取決於皇帝本人的脾性。就宣德帝而言,這位君主似乎能夠控制他們。他不但屢次下令減少宦官的採購和諸如伐木和造船等宦官的指導活動,而且他處決和嚴懲了那些犯有重罪的宦官。但是,由於提供了正規教育和使用他們處理公文,他無意地為他們濫用權力開闢了道路。當某個皇帝寧願怠忽職守或不問政事時,宦官濫用權力的情況變得最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宦官最後便高踞在一個無強有力的領導和其權力體系也處於混亂狀態的官僚體制的頂點。結果,他們為後來明政府的敗壞而承受了大部分的責難。②

內亂和外來危機

  宣德帝登基不久,他就面臨對他權威的一次嚴重挑戰。他的叔父、當時的漢王朱高煦設法通過武裝叛亂來推翻他。這次起事除了迅速被鎮壓外,在許多方面與燕王反對建文帝的起事相似。朱高煦曾因他的戰功而受到永樂帝的寵愛。但是,在永樂二年(1404)他的兄長、未來的洪熙帝被定為皇太子時,他深為失望。朱高煦屢次違背皇帝的訓示,最後在永樂十五年(1417)他引起了成祖的憤怒被流放到山東的一塊小封地樂安。當他兄長最後登上皇位時,雖然他被待之以誠,但隨著他侄子的登基,他的憤怒心情沸騰了起來。③  洪熙元年(1425)九月二日朱高煦首先發難,他設定了朝廷才能設定的軍隊番號與官銜。五天后,他派一名助手去朝廷,列舉了他的不滿以說明他的行動事出有因。他指責皇帝把貴族頭銜封給文官,從而違背了永樂帝和洪熙帝定下的規矩。他還指責皇帝在選用官員時判斷不當。這些指控似乎基本上就是以前燕王對建文帝的指控的翻版。但這一次,它們沒有得到回響。④  在聽到起事時,宣宗一開始猶豫不決。但在九月九日,在大學士楊榮等人的強烈要求下,宣德帝御駕親征。在沙場老將薛祿(1358—1430)的率領下,一支有2萬士兵的先鋒隊於九月二十一日圍攻樂安。在勸誘叛王投降未成後,他們於次日猛烈攻城。朱高煦向皇帝投降,與他的隨從一起被帶到北京。他被奪爵,死於可怕的酷刑,時間或是在這一年年底,或是在以後某個日期——史料沒有明確肯定。追隨叛王的600多名文武官員被處死,另外2200名官員被發配邊陲。以後的調查表明,朱高煦之弟趙王朱高燧和另一個王也與這一陰謀有牽連。但皇帝因關心王朝的穩定,下令不予追究。這場叛亂的悲慘的失敗表明了藩王的權力已經下降到很低的程度。  宣宗還面臨另一個嚴重問題,一個歷經幾代皇帝拖延下來的問題:安南人繼續抵制中國人吞併的企圖。在開始時皇帝在撤軍和繼續平定的努力之間舉棋不定,但最後經過認真的考慮後,他下令撤出全部中國的占領軍。這樣就結束了中國對安南的占領和使安南經過27年的中國干涉後恢復了獨立。  中國在安南的地位在皇帝登基的前夕就已經惡化了,當時陳智的軍隊因缺乏給養和不熟悉當地的情況而被打敗。宣德元年(1426)五月八日,宣德帝調整了指揮結構,任命王通為統帥,但仍不能決定行動方針。最後,在次日,他召集其親密顧問,表達了他想結束戰爭和讓安南自治的願望。皇帝提到了祖訓中不要進行擴張戰爭的告誡和永樂帝原來的冠冕堂皇的目的,即不吞併,而是恢復陳王朝的統治。他得到了不同的反應。大臣蹇義和夏元吉主張進一步的軍事行動,而楊士奇和楊榮則主張撤軍。皇帝的願望至少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但作最後決定的時機尚未來臨。①  洪熙元年(1425)冬,黎利向中國的戍軍發動了一次次的大規模攻擊,給王通的軍隊造成了2至3萬人的傷亡。宣德二年(1427)一月二十三日皇帝派柳升率領一支遠征軍前往解救。同時,經過商討,皇帝恢復了退休的布政按察使黃福以前在安南的職位,以試探停戰的可能性。同年九月三十日,當柳升的軍隊到達邊境時,黎利出人意料地給他一封信,要他轉呈朝廷。信的內容是,他已找到一個名叫陳高的陳氏後裔,如果中國人讓安南自治,他就承認陳高為王。幾天后柳升大敗,在諒山附近損失了7萬人。當聽到這場災難時,王通自作主張,同意黎利的條件;十一月十二日,在沒有等待北京指令的情況下,他撤出了軍隊。雖然他的行動沒有得到正式的批准,但事實證明這是中國占領安南的最後的轉折點。②  明廷直到十一月十六日才收到黎利的信。次日,皇帝召見大臣們,但意見依然不一。三天后皇帝宣布他將接受黎利的建議,並指定一個代表團去商談停戰事宜。但在抵達安南時,代表們被黎利所拒,他因勝利而揚揚得意,這時拒絕讓步,並聲稱陳高已死。他還拒絕了提出的遣反中國行政官員和部隊的建議。皇帝試圖堅持原來的條件;在宣德三年(1428),後來又在宣德四年(1429),他派使者前往要求恢復陳氏的統治。此事沒有成功,但在宣德六年(1431)收到了一封措詞顯然謙虛的信後,宣宗勉強地授予黎利以委任詔書和印璽,讓他“權署安南國事”,但沒有封他為王。只是到宣德十一年(1436)十一月,即在黎利死後兩年,英宗才授予其子以安南王的稱號,承認他為安南的合法統治者。  從安南撤軍是在面對一項已經證明是災難性的政策時出於對民族利益的現實主義考慮。明朝政府已經從比它小得多的鄰國那裡遭受了軍事和外交的屈辱。對中國人來說,受損害的民族尊嚴已因消除了這些勞而無功的軍事行動強加在帝國身上的沉重的財政和軍事負擔而得到了補償。但對安南人來說,明朝20年的占領在他們與中國統治者的關係和他們對中國文明的態度方面,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痕。

行政變化和制度發展

  作為他的國內政治和社會改革的一部分,宣德帝在政府的三個主要領域作出改變,它們是都察院、地方行政和軍事。皇帝繼承了一個貪污成風的都察院;後來他制定了幾項改造,並為它定下了新的任務。宣德三年(1428)八月,誠實清廉的顧佐被任命為都御史,以取代臭名昭著的劉觀,劉因任職期間(1415—1428)犯下許多罪行而被判刑。在以後的幾個月,北京和南京都察院的43名官員因不勝任而被罷官,接替的人都要經過嚴格的考查。總的辦事程式和組織都加以規定,都察院的職責也被擴大。①新增的兩個主要任務是重建兵員花名冊和視察邊境各省。永樂二十二年(1424)至宣德九年(1434)期間,專門規定了一些御史監察的任務,並在以後加以制度化。它們包括視察軍屯、建設項目和京營的情況,以及監督南直隸的徵稅和通過大運河至北京的漕運。  監察工作滲透到明代中央和地方各級行政以及外廷和內廷的所有領域;它的活動遍及民事、軍事、財政和司法幾個方面。它在監督行政工作的運轉和向皇帝進行政策進諫方面發揮了極重要的作用。永樂二十二年(1424)至宣德九年(1434)期間,御史們使240名以上的官員降職,並使其他一些官員任職、復職或得到提升。他們還呈上247份彈劾奏摺,至少揭發659名官員和其他17人,同時還呈上251份其他內容的奏議,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勸諫。  一般地說,經過宣德三年(1428)的清洗,御史們變得更加幹練,在批評時更加直言無忌。他們還提出直率的忠告,不過在觸及皇帝私人行為的案件時,他們也會遲疑不決,因為擔心會帶來相應的處罰。雖然皇帝對他們表示尊敬,但他對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的御史也是嚴厲的。這些人被降職、關押或流放;對他們不處死刑。  在地方行政中,宣德時期最重要的制度發展是地方治理開始從半正式向正式的體制過渡。在這個體制中,官員們被任命到各省擔任巡撫,其意義為“巡視安撫”;這個頭銜在英文中通常被譯作“總協調人”(grand coordinator),因為這類官員的職責是協調省的三司——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揮使司——的職能。這種省的行政體制的設立體現了以前幾代皇帝統治時期為了臨時任務由中央政府任命特任“巡撫”這一做法的變化。“巡撫”這一名稱已被太祖於洪武二十四年(1391)使用過,當時他派太子朱標去陝西執行類似的任務。成祖在永樂十九年(1421)也派26名高級朝廷官員進行安撫軍民的工作。不但著名的官員曾被專門授予巡撫或安撫的官銜,而且有些親王——包括登基前的仁宗、宣宗——也被委任過。②  關心民間疾苦和地方行政工作的宣德帝遵循這些先例,在洪熙元年(1425)九月派兩名高級官員到南直隸和浙江省去進行“巡撫”。當宣德五年(1430),任期不限定的高級官員被委派去“巡撫”河南、陝西和四川的民政、司法和軍事工作時,體制的定形化過程仍在繼續;5年後,這類委派的任務包括了從甘肅至遼東的北方邊境的主要邊防地區。在承擔長期管轄這樣大的地區的任務時,這些專使實際上已把後來稱之為巡撫的職務制度化了。①  但巡撫從未被承認為實質性的任命,而是把職權委諸同時在中央政府任正式官職的官員的一種專門的委任。這類官員通常是六部的侍郎,特別是兵部侍郎。後來他們被加授高級監察官員的空銜。此外,巡撫還被指定為兼提督軍務或參理軍務。當軍事在行政管理中日趨重要時這種情況變得更加普遍了,並且標誌著隨著軍事組織本身的退化文官逐漸地控制了軍事。巡撫制逐漸演變成後來稱之為總督的管理方式,總督意即被委任去處理涉及一個以上轄區的文職協調人。  宣德五年(1430)五月,工部右侍郎周忱(1381—1452)被指定去監督徵收、運輸從長江流域解往北京的漕糧時,“總督”這一官職名稱開始被使用,意即“監督”。這一先例在英宗時得以制度化,這時這些專使之一擔任了巡撫和總督,具有明確的軍事責任。②巡撫制和總督制都在英宗時趨於成熟;它們成了明代行政等級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滿洲統治者為了加強對中國的控制,也繼而加以採用。  宣宗試圖清除軍事的腐敗現象,以大力建立文官統治。在歷次征戰中,貪污的軍官只動員窮人而向富人出售免徵券,在徵用物資時,向黎民百姓過分勒索。他們非法地使用士兵作為自己的私人奴僕,侵吞他們的軍餉和口糧,扣發他們的冬裝。這樣的非法勒索和苛刻待遇敗壞了士兵的士氣,助長了開小差,進而破壞了整個軍事組織和嚴重地降低了部隊的戰鬥力。①為了清除這些弊病和恢復軍事組織的紀律,皇帝從宣德元年(1426)到三年(1428)派出一批批的監察官員去視察和改進各省的軍事狀況。這些調查的一個目的是清查兵員花名冊,以確定各軍事單位實際的士兵人數和所需的軍餉和口糧,從而清除貪污的主要根源。這類使命稱之為清軍,從此成了御史們的正常任務。①另外,皇帝在宣德三年(1428)頒布了關於徵兵和扣押逃兵的新規定,條款從8條增至19條;四年(1429)十月,他又增加了旨在清除營私舞弊的條款22條。同年,他為了表示對軍事和提高軍隊士氣的關心,在北京郊外舉行了一次王朝最令人難忘的公開軍事檢閱。京師在訓的部隊定期隨御駕巡視北方邊境和進行大規模的狩獵活動。①  儘管這樣關注,軍事組織繼續受到管理不當、士氣下降和缺乏戰鬥力等問題的損害。根本的原因似乎是軍屯未能給部隊提供糧食以及世襲的軍事制度中存在種種不正常的現象(對中國社會來說)。軍隊不再像在永樂帝時代那樣經常征戰,戰鬥經驗很少。皇帝老是對犯罪軍官寬大處理,這是促成以上通病的一個因素。他斷言,他們缺乏教育,因而不能用正常的標準去衡量他們。②明代軍隊的無能更趨嚴重;這在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慘敗於人數遠遠少於明軍的瓦剌蒙古人之手這件事中暴露無遺。儘管以後作了種種改革,明代軍事制度的基本弱點到明朝滅亡時仍未得到糾正。

財政改革

  宣德時期第三個重要的國內發展是重新組織財政和特別在長江下游諸如蘇州和松江等府採取救濟措施。如前所述,這些府負擔著很不公平的稅賦。有意在這個地區徵收懲罰性稅賦的洪武帝後來已下令進行減免;但甚至晚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蘇州的份額依然高達281萬擔,幾乎是全國田賦總數的1/10。松江的地只有蘇州的1/4,但田賦幾乎為後者的一半,占田賦收入的4.14%。①成祖在位時,平均每年的田賦收入提高約10%,以滿足遷都北京及歷次對外征戰、海外遠航的巨額支出需要。史籍沒有記載蘇、松新的田賦份額,但可以合理假定,它們的份額也相應地提高了。這些沉重的稅賦要求引起了巨額欠稅和債務,從而導致大量人口出逃和農民的貧困,特別是在永樂晚期自然災害襲擊這一區域時更是如此。  在永樂二十年(1422)至1428年期間,松江欠稅每年高達幾百萬擔。宣宗的北京朝廷既依靠田賦作為歲入,又依靠從長江流域運送的糧食來供養北京。這些運送的糧食宣德元年(1426)估計達239萬擔。正好兩年以後,運糧翻了一番以上,達548萬擔。②因此造成這一極為重要的區域減產的欠稅和農戶出逃,成了一件越來越受到關心的大事。在這些府採用各種減稅免稅的計畫具有雙重目的:保持收入流入國庫,糧食運往北京。它們的實施還基於這樣的信念:帝國的富強取決於其農業人口的富足。  欽差大臣周乾的報告使皇帝對長江三角洲區域稅賦負擔的嚴重性有了清晰的認識,周乾是奉命去那裡調查財政狀況的。他的宣德元年(1426)八月的奏疏描繪了農民的逃亡、過多的欠稅以及由此造成的對當地居民和徵稅工作的嚴重影響。他提議減少官田的稅賦份額,清除稅吏的貪污行為,消滅當地官員的弊政。他請求朝廷指派幹練的官員去管理這些府的財政事務,並派專使去監督他們的工作。  宣宗的注意力被這種情況所吸引,朝廷進行了討論;大學士支持減稅,戶部官員則反對,因為擔心減稅後的影響。宣德五年(1430)五月,皇帝下令全國減稅。十月,皇帝派幾個財政官員作為巡撫到各地總督稅糧徵收工作。當時的工部右侍郎周忱受權管理南直隸,其中包括蘇、松兩府。在以後幾年他和況鍾(1383—1443)在宣德的改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況鍾是一名同樣幹練的行政官和財政專家,在當年(1430)六月任蘇州府知府。①  周忱和況鍾在承擔新的責任時面臨艱巨的任務。特別在蘇州和松江,他們發現不但有巨額的欠稅以及官地和私地之間稅賦份額的差異,而且發現大規模逃亡以逃避沉重的稅賦負擔。例如,周忱注意到,蘇州府太倉縣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至宣德七年(1432)的40年中,納稅戶少了90%,只有738個納稅單位,而該縣負擔的稅賦份額則保持不變。但況鍾和周忱並不僅僅是不顧戶部的不斷阻撓而奉皇帝命令進行減稅。他們還開始實行旨在消滅稅吏徵稅中的不法行為和貪污腐化的一系列措施。  周忱在他的治地推行了至少5項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因而受到稱讚: ②  1.征糧的衡量單位的標準化。這個措施防止稅吏欺騙和多收糧食。  2.每個縣設糧倉以貯藏地方行政官員監督下徵收的稅糧。這樣就能防止糧長在自己的私宅內囤積糧食。  3.對官田和私田的稅糧採用一種稱之為平米法的附加稅。這項附加稅用於運輸溯運河而上直達京師的糧食,附加稅的一切結餘都儲存起來用作緊急儲備。百姓可在運河河畔的方便地點繳納稅糧,另外繳納一種特定的附加稅,作為士兵們然後把糧食用船運至目的地的報償。這樣就能解除那些需要自己運輸的人的負擔。  4.在這些府的每個縣設濟農倉。它將儲藏地方官在豐年通過平糴法收集的餘糧,以便在自然災害或歉收時分發。  5.設立以“金花銀”或棉布繳納稅糧的制度,其特定的折換率定期調整。這個制度對平民和官府都大為方便,還直接刺激了南方各府貨幣經濟和紡織業的發展。  朝廷批准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議,但它們的貫徹常常受到戶部和地方行政官員的阻撓。直到宣德八年(1433),周忱和況鐘關於不折不扣地給蘇州減稅的要求才得到皇帝的批准,減免數相當於以前份額的1/4以上。對其他的府也相應地進行減稅,但周忱的其他大部分建議卻被戶部成功地否定了。①  可是,周忱的改革在他死後仍在進行。他的其他計畫在英宗登基後被採用。還有一些計畫後來給張居正(1525—1582)在長江下游諸省的財政改革提供了樣板。②記錄表明,宣德時田賦年平均收入下降到30182233擔,比洪熙時少8%,比永樂時少5%。在正統時,此數又進一步降低了10至15%,在以後明朝各代皇帝統治下,年平均徵收的稅糧始終在2500萬至2800萬擔之間。①  要解釋這些數字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我們沒有關於耕地面積和納稅戶實際數的可靠材料;此外,也不存在分項目列出的國家收支數。的確,明代不存在國家“預算”。但是一般來說,在宣德時農民似乎從全面的減稅中得到了益處,而國家由於大量減少支出,也能夠經得住收入的減少。但在以後幾代統治時期,情況有了變化。由於直線上升的行政和軍事支出,政府被迫加征附加稅以補充稅收的不足。這些附加稅轉過來造成了嚴重的新財政問題,這些問題使16世紀晚期張居正主持下的一條鞭法改革勢在必行。②

救濟措施

  宣德皇帝對影響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旱澇和蝗蟲災害的報告的反應是迅速的。在正常的制度範圍內,他對受災區採用各種各樣的救災措施,諸如免稅一至二年,減收田賦二至四成,分發免費的糧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吸引難民重返家園。為了保證取得理想的結果,皇帝鼓勵地方官員履行自己的職責,並常常派欽差大臣去各受災區監督工作的進行。歷史學家一般都盛讚宣德帝全心全意地關心人民的福利。

對外關係和納貢制度

蒙古人

  雖然在以前幾十年明朝經常遭受蒙古諸部落的騷擾,但宣德在位時期的北方邊境還是比較平靜的。這種暫時平靜之所以出現是因為阿魯台對東蒙古人的無可爭辯的領導已被永樂帝的無情征討所破壞。結果,部落領袖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對立。到永樂帝去世時,阿魯台已經江河直下,因為重新振興的瓦剌人在脫懽(死於1439或1440年)的領導下屢次侵入他的領地,迫使他東移。這樣,蒙古聯盟一分為二:阿魯台領導東蒙古人,脫懽領導西面的瓦剌諸部落。雙方戰爭不斷。①  阿魯台的領導權還受到在他控制下的兀良哈惕各衛的蒙古人的挑戰。在洪熙統治時期,他們曾經徒勞地尋求中國人的援助去反對阿魯台。在這些威脅面前,阿魯台再次爭取與明朝廷和睦相處,他的提議得到熱情的回報。宣宗登基以後不久,阿魯台每年派遣納貢使團去北京,中國人則以珍貴的絲綢、緞子和其他的禮品回贈。明廷希望瓦剌萬一進攻時能夠從其處得到幫助,但阿魯台十分虛弱,不能成為一個有力的盟友。由於阿魯台的無能,兀良哈惕蒙古人受到鼓舞,不時威脅中國邊境。宣德三年(1428)十月,當這夥人襲擊中國領土時,恰好皇帝率領3千騎兵視察邊境,親自擊退了侵犯者。  後來對邊防作了一些變動。在戰略要地開平衛之南,中國軍隊在薛祿將軍的率領下在一些城市構築防禦工事。宣德五年(1430)五月工事完成後,薛祿建議把邊境防務集中在此,放棄開平的前沿戍區,以便縮短供應線。這個決定後來被認為是一個嚴重的戰略錯誤,因為它把幾百英里的地方暴露在蒙古人面前,同時又限制了中國軍隊,使他們越來越採取守勢。①  同時在西面,瓦剌已經強大,並在宣德六年(1431)擊敗阿魯台。此事促使兀良哈惕再次造反,但沒有成功。宣德九年(1434)九月的母納山之戰中,脫懽領導下的瓦剌部擊潰了阿魯台並把他殺死。瓦剌無可爭辯地成了蒙古的支配力量。這次勝利後,脫懽保持著與明廷的友好關係。當他野心勃勃的兒子也先(死於1455)繼任瓦剌的領導權後,立即試圖在蒙古腹地建立瓦剌部落的霸權,局勢就完全改變了。②

日本和朝鮮

  宣德在位期間,明廷設法改善與日本、朝鮮的關係。宣宗恢復了與日本正式關係,由於日本將軍足利義持的敵意,這種關係在永樂時已經處於冰點。宣德元年(1426)、二年(1427),宣宗單方面取消了關於納貢使團在永樂二年(1404)的協定,以改善關係。他增加了準許來華貿易的船隻和人員。但足利義持繼續阻礙任何協定的達成。  不過,他的繼承者足利義教(統治期1429—1432)則對恢復關係表現了很大的興趣;宣德七年(1432)二月,宣宗派宦官柴山攜帶一份給足利義教的詔書去琉球,建議恢復關係和增加批准的貿易量。詔書是通過琉球王的斡旋而轉到日本的。足利義教對所提的內容感到欣慰,在九月派了一名具有中國血統的僧人龍室道淵帶領一個使團於宣德八年(1433)六月抵達北京,同時隨帶馬匹、甲冑、刀劍和其他土產等貢品。七月,中國皇帝回派一個使團護送日本使團回國,明朝使團在日本受到熱烈的接待。③  這些互相往來的活動恢復了中日之間的官方關係,其間關係雖然偶爾發生破裂,但是一直維持到了嘉靖二十八年(1549)。原因是雙方各為自己的利益打算。將軍及其繼承者願意合作,是因為日本人熱衷於在新的和更有利的制度下進行貿易,並且獲得了厚利。明廷希望在鎮壓倭寇方面取得將軍的幫助。明廷認為,他們未能達到目的是因為對方對他們慷慨大方的反應採取了半心半意的態度。但實際上將軍對海盜的控制程度是很小的。  宣宗和李祹(1418—1450在位)都在位期間,中朝關係一直是親切的。雙方定期互派使團、互贈禮物,宣德元年(1426)二月,皇帝命一名宦官率第一個使團去朝鮮。他贈朝鮮王絲綢,以回報這一年早些時候朝鮮王派使團帶禮物訪華的行動。下一年,另一個攜帶禮物的使團被派往朝鮮;這一次,皇帝要求5000匹馬以供軍用。要求很快被滿足。宣德四年(1429)末,宣宗兩次照會朝鮮王,勸他不要再用他本國不生產的金銀器皿作為貢品,並且還要求不要再送除要求以外的任何珍奇動物——這個勸告在宣德七年(1432)重申。八年(1433)末,皇帝婉言謝絕了朝鮮王要求派學生來國子監攻讀的請求後,賜給他一套儒家的經史著作。這是宣德時最後一個派往朝鮮的官方使團。①  根據明代史料,宣德帝改善與朝鮮關係的願望,似乎是出於擴大中國的影響和取得戰馬的明確目的。但是朝鮮的記載《李朝實錄》透露,皇帝與其祖父永樂帝一樣,常常有除此以外的個人目的。宣德元年(1426),明朝要求處女和宦官以充實皇帝的後宮,還要求女廚師以滿足皇帝對朝鮮佳肴的愛好。後來,中國人要求獵鷹、獵犬和豹,供皇帝玩賞。李祹親自選7名處女,並隨帶10名廚師、16名侍女和10名年輕的太監於宣德二年(1427)八月離開漢城,兩星期後抵達北京。十一月,應明朝廷的要求,另一著名的美女也被送去。宣德四年(1429),皇帝要求並收納了另11名廚師,以及大量的魚和泡菜;類似的要求一直繼續到宣德九年(1434),直到十年(1435)四月,即宣宗死後2個月,53名已在中國住了10年並希望離開的朝鮮婦女才被送回國。這些事件反映了明朝對外關係的另一面,這一面引起了朝鮮的強烈不滿。②

東南亞

  宣宗在繼續他父親的收縮政策時,只和永樂帝時期定期前來納貢的南亞和東南亞諸國保持例行的接觸,按來朝次數多寡排列,它們包括:占城(8次)、爪窪(6次)、暹羅(6次)、蘇門答剌(4次);來朝一次的有浡泥、榜葛剌、南渤利、柯枝、錫蘭、古里、阿丹和阿拉伯等國。③。在維持這些關係的同時,皇帝還繼續執行不準中國人出海到國外定居或經商的更早時期的禁令。其目的是加強沿海的治安,使之不受海盜的騷擾,以及保持一切對外貿易的官方壟斷。這些不現實的禁令失敗了,因為在執行時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難。①  在這些有節制的關係中,一度短暫地恢復了皇帝主辦的海上航行。宣德五年(1430)六月,宣德帝命鄭和指揮第7次、也是最後一次南洋的航行。重新集結的艦隊直到1年半以後才離開福建。按照皇帝的構想,它們的使命是恢復成祖促進的納貢關係。艦隊沿著熟悉的航線重新訪問了約20個國家,航行遠及阿拉伯半島以及東北非洲沿岸。如同以往那樣,它們帶回了攜帶寶石和異國動物等禮品的外國使團。這時已60多歲的鄭和於宣德八年(1433)六月回國,沒有親自訪問每個國家。有些次要的使命交由他的助手去完成。宦官洪保從古里前往麥加,王景弘在鄭和本人帶領艦隊主力回國後於九年(1434)帶了一部分艦隊駛往蘇門答剌和爪窪。宣德八年(1433)出現了海外使團前往北京的另一個高潮,其中15個使團來自南洋、波斯灣和東北非洲。②  皇帝為什麼重新推動、然後又中斷鄭和的遠航,其原因至今不清楚。對此曾作出過種種解釋:國家資源的大量耗費、楊士奇和夏元吉的起作用的反對、對北方邊境防禦的日益增加的關心、永樂帝死後明朝海軍力量的衰落。這些因素的綜合肯定造成了這樣的結果。很顯然,當宣德帝下令恢復遠航時,他不顧朝廷的反對。在反對遠航最為激烈的楊士奇死後不久他作出這一決定的目的可能是抵消在安南大敗的影響和恢復中國在納貢屬國中的威信。但是這些冒險行動引起的反對依然存在,他以後幾代皇帝就沒有認真考慮進一步的遠航了。③  雖然明朝廷有充分理由中斷海外擴張,但其影響是深遠的。這項決定嚴重地影響海軍建制的力量和士氣,削弱了它的沿海防禦能力。這從而促成了日本海盜在下一個世紀的進一步的掠奪。最後,明朝從印度洋和南洋的撤退切斷了中國與世界其他地方的聯繫,而此時歐洲列強正開始進入印度洋。宣德統治時期不但標誌著中國在歐洲水域的統治地位的結束,而且是明帝國孤立於國際事務的開始。

宣德帝的遺產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後於宣德十年正月初三日(1435年1月31日)意外地死去,終年36歲。他在位只有10年。他被尊為章皇帝,廟號宣宗。他留下二子二女及原配廢后胡氏(死於1443年)、繼後孫氏(死於1462年)和他母親張太后(死於1442年)。在臨終時,宣德帝指定已在1428年2月20日被定為皇太子的8歲的朱祁鎮為他的繼承人:這名兒童作為英宗進行統治。張太皇太后領導一個攝政團,它一直統治到1442年她死去時為止。①  由三楊監修的這個時期的官方記載相當理想主義地把宣德帝描繪成一個擅長文藝和獻身於仁政的儒家君主。這似乎言之有理。他不但試圖實踐儒家的原則,而且通過編寫為帝的指南《帝訓》(1428)和類似的教誨官員的手冊《官箴》(1432)而把儒家的原則留給後世。 ①  在施政時,宣德帝既懂得怎樣授權,也知道如何行使領導權。他在作出一項決定前常常採納三楊的意見,而且傾向於接受或支持大學士和大臣們的建議。可是,他在強化行政制度和皇帝權威方面,表現了強有力的領導才能。當出現危機時,宣德帝的行動是果斷和負責的,如在朱高煦的起事和需要作出從安南撤軍的最後決定時就是如此。此外,他深切地關心公正的施政。雖然他在對待失職的官員時是嚴厲的,但除了懲罰宦官外,他很少判處死刑。他常常主持重要的審判。他一貫命令複審嚴重的刑事案件,而這樣的再審理在他統治時期使數千名無辜者獲釋。①  總之,宣德的統治是明史中一個了不起的時期,那時沒有壓倒一切的外來的或內部的危機,沒有黨派之爭,也沒有國家政策方面的重大爭論。政府有效地進行工作,儘管宦官日益參與了決策過程。及時的制度改革提高了國家行使職能的能力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這兩者是賢明政治的基本要求。後世把宣德之治作為明代的黃金時代來懷念,這是不足為奇的。②

后妃子女

皇后

  恭讓章皇后胡氏,即廢后胡善祥  孝恭章皇后孫氏,孫貴妃,即後來的孫太后

嬪妃

  吳太后,吳賢妃,明代宗之母也。明代宗朱祁鈺即位後升格為皇太后。明英宗復辟,復稱宣廟賢妃。  何貴妃,殉宣宗為貴妃,謚端靜  趙賢妃,殉宣宗為賢妃,謚純靜;  吳惠妃,殉宣宗為惠妃,謚貞順;  焦淑妃,殉宣宗為淑妃,謚莊靜;  曹敬妃,殉宣宗為敬妃,謚莊順;  徐順妃,殉宣宗為順妃,謚貞惠;  袁麗妃,殉宣宗為麗妃,謚恭定;  諸淑妃,殉宣宗為淑妃,謚貞靜;  李充妃,殉宣宗為充妃,謚恭順;  何成妃,殉宣宗為成妃,謚肅僖。  郭嬪,郭愛,殉宣宗。

  長子 明英宗朱祁鎮 孫皇后所生(傳說)  次子 明代宗朱祁鈺 吳賢妃所生

  長女 順德公主 母胡皇后。  次女 永清公主, 母不詳。  三女 常德公主, 母孝恭章皇后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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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 九卷 本紀第九》  宣宗  宣宗憲天崇道英明神聖欽文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諱瞻基,仁宗長子也。母誠孝昭皇后。生之前夕,成祖夢太祖授以大圭曰:“傳之子孫,永世其昌。”既彌月,成祖見之曰:“兒英氣溢面,符吾夢矣。”比長,嗜書,智識傑出。  永樂七年,從幸北京,令觀農具及田家衣食,作《務本訓》授之。八年,成祖征沙漠,命留守北京。九年十一月,立為皇太孫,始冠。自是,巡幸征討皆從。嘗命學士胡廣等即軍中為太孫講論經史。每語仁宗曰:“此他日太平天子也。”仁宗即位,立為皇太子。  夏四月,以南京地屢震,命往居守。五月庚辰,仁宗不豫,璽書召還。六月辛丑,還至良鄉,受遺詔,入宮發喪。庚戌,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宣德元年。辛亥,諭邊將嚴守備。甲寅,趣中官在外採辦者還,罷所市物。  秋七月乙亥,尊皇后為皇太后,立妃胡氏為皇后。辛卯,鎮遠侯顧興祖討大藤峽蠻,平之。乙未,諭法司慎刑獄。閏月戊申,安順伯薛貴、清平伯吳成、都督馬英、都指揮梁成帥師巡邊。乙丑,楊溥入直文淵閣。八月戊辰,都指揮李英討安定曲先叛番,大敗之,定定王桑兒加失夾詣闕謝罪。壬申,詔內外群臣舉廉潔公正堪牧民者。癸未,大理卿胡概、參政葉春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九月壬寅,葬昭皇帝於獻陵。  冬十月戊寅,南京地震,戊子,敕公、侯、伯、五府、六部、大學士、給事中審覆重囚。十一月戊戌,顧興祖討平思恩蠻。辛酉,薛祿為鎮朔大將軍巡邊。  十二月甲申,顧興祖討平宜山蠻。  是年,哈密回回、滿剌撒丁、占城、琉球中山、爪哇、烏斯藏、瓦剌、浡泥入貢。  宣德元年春正月癸卯,享太廟。丁未,太祀天地於南郊。癸丑,赦死罪以下運糧宣府自贖。己未,遣恃郎黃宗載十五人清理天下軍伍。後遣使,著為令。二月戊辰,祭社稷。丁丑,耕耤田。丙戌,謁長陵、獻陵。丁亥,還宮。三月己亥,榮昌伯陳智、都督方政討黎利,敗績於茶籠州,乂安知府琴彭死之。癸丑,行在禮部侍郎張瑛兼華蓋殿大學士,直文淵閣。  夏四月乙丑,成山侯王通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討黎利,尚書陳洽參贊軍務,陳智、方政奪官從立功。五月甲午朔,錄囚。丙申,詔赦交阯,許黎利自新。丙午,敕郡縣瘞遺骸。庚申,召薛祿還。  秋七月癸巳,京師地震,乙未,免山東夏稅。己亥,諭六科,凡中官傳旨,必覆奏始行。壬子,罷湖廣采木。八月壬戌,漢王高煦(朱高煦)反。丙寅,宥武臣殊死以下罪,復其官。己巳,親征高煦,命鄭王瞻?、襄王瞻墡居守,陽武侯薛祿、清平伯吳成將前鋒,大賚五軍將士。辛未,發京師。辛巳,至樂安,帝兩遣書諭降,又以敕系矢射城中諭禍福。壬午,高煦出降。癸未,改樂安曰武定州。乙酉,班師。九丙申。”至自武定州,錮高煦於西內(西苑)。戊戌,法司鞫高煦同謀者,詞連晉王、趙王,詔勿問。  冬十月戊寅,釋李時勉,復為侍讀。十一月乙未,成山侯王通擊黎利於應平,敗績,尚書陳洽死之。十二月辛酉,免六師所過秋糧。辛未,錄囚,宥免三千餘人。乙酉,征南將軍總兵官黔國公沐晟帥興安伯徐亨、新寧伯譚忠,征虜副將軍安遠侯柳升帥保定伯梁銘都督崔聚,由雲南、廣西分道討黎利,兵部尚書李慶參贊軍務。  是年,爪哇、暹羅、琉球、蘇門答剌、滿剌加、白葛達、撒馬兒罕、土魯番、哈密、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庚子,大祀天地於南郊。丁未,有司奏歲問囚數。帝謂百姓輕犯法,由於教化未行,命申教化。二月癸亥,行在戶部侍郎陳山為本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直文淵閣。乙丑,黎利攻交阯城,王通擊敗之。三月辛卯,賜馬愉等進士及第、出有身差。  夏四月庚申,黎利陷昌江,都指揮李任,指揮顧福、劉順,知府劉子輔,中官馮智死之。甲子,晉王濟熿有罪,廢為庶人。己巳,王通許黎利和。五月癸巳,薛祿督餉開平。己亥,仁宗神主祔太廟。丙午,錄囚。六月戊寅,錄囚。  秋七月己亥,黎利陷隘留關,鎮遠侯顧興祖擁兵不救,逮治之。庚子,錄囚。  辛丑,命都督同知陳懷充總兵官,帥師討松潘蠻。丁未,薛祿敗敵於開平。八月甲子,黃淮致仕。免兩京、山西、河南州縣被災稅糧。九月壬辰,錄囚。乙未,柳升師次倒馬坡,遇伏戰死。是日,保定伯梁銘病卒。丙申,尚書李慶病卒。師大潰,參將崔聚,郎中史安,主事陳鏞、李宗昉死之。  冬十月戊寅,王通棄交阯,與黎利盟。十一月乙酉,赦黎利,遣侍郎李琦、羅汝敬立陳暠為安南國王,悉如文武吏士還。己亥,以皇長子生大赦天下,免明年稅糧三之一。十二月丁丑,振陝西飢。並給絹布十五萬疋。  是年,爪哇、占城、暹羅、琉球、瓦剌、哈密、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三年春正月甲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丙申,陳懷平松潘蠻。二月戊午,立皇長子祁鎮為皇太子。是月,作《帝訓》成。三月癸未,廢皇后胡氏,立貴妃孫氏為皇后。壬辰,錄囚。  夏四月癸亥,敕凡官民建言章疏,尚書、都御史、給事中會議以聞,勿諱。  閏月壬寅,錄囚。免山西旱災稅糧。甲辰,命有司振恤。庚戌,論棄交阯罪,王通等及布政使弋謙、中官山壽、馬騏下獄論死,籍其家,鎮遠侯顧興祖並下獄。  五月壬子,李琦、羅汝敬還。黎利表陳暠卒,子孫並絕,乞守國俟命。辛酉,錄囚。己巳,復遣羅汝敬等諭黎利立陳氏後。辛未,贈交阯死事諸臣。壬申,免北京被災夏稅。六月丙戌,免陝西被災夏稅。丁未,都御史劉觀巡視河道。  秋七月戊辰,錄囚。八月辛卯,罷北京行部及行後軍都督府。
明宣宗作品《萬年松》

明宣宗作品《萬年松》

丁未,帝自將巡邊。九月辛亥,次右門驛。兀良哈寇會州,帝帥精卒三千人往擊之。己卯,出喜峰口,擊寇於寬河。帝親射其前鋒,殪三人,兩翼軍並發,大破之。寇望見黃龍旂,下馬羅拜請降,皆生縛之,斬渠酋。甲子,班師。癸酉,至自喜峰口。  冬十一月癸酉,錦衣指揮鍾法保請採珠東莞,帝曰:“是欲擾民以求利也”,下之獄。十二月庚子,廣西總兵官山雲討擒忻城蠻。  是年,占城、暹羅、爪哇、琉球、瓦剌、哈密、安南、曲先、土魯番、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四年春正月,兩京地震。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丑,南京獻騶虞二,禮部請表賀,不許。三月甲戌,遣李琦再諭黎利訪立陳氏後。  夏四月辛巳,山雲討平柳、潯蠻。戊子,工部尚書黃福、平江伯陳瑄經略漕運。五月壬子,錄囚。六月甲午,罷文吏犯贓贖罪例。己亥,寇犯開平,鎮撫張信等戰死。庚子,薛祿督餉開平。  秋七月己未,幸文淵閣。八月己卯,起復楊溥。九月癸亥,釋顧興祖於獄。  冬十月庚辰,幸文淵閣。癸未,以天寒諭法司錄囚。丙戌,制《猗蘭操》賜廷臣,諭以薦賢為國之道。庚寅,張瑛、陳山罷。甲午,閱武於近郊。乙未,獵於峪口。戊戌,還宮。十一月癸卯,薛祿及恭順侯吳克忠帥師巡宣府。十二月乙亥,京師地震。壬辰,罷中官松花江造船。  是年,爪哇、占城、琉球、榜葛刺、哈密、土魯番、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五年春正月癸丑,大祀天地於南郊。戊辰,尚書夏原吉卒。二月壬辰,罷工部采木。癸巳,頒寬恤之令,省災傷,寬馬政,免逋欠薪芻,招流民賜復一年,罷採買,減官田舊科十之三,恤工匠,禁司倉官包納,戒法司慎刑獄。乙未,奉皇太后謁陵。三月戊申,道見耕者,下馬問農事,取耒三推,顧侍臣曰:“朕三推巳不勝勞,況吾民終歲勤動乎。”命賜所過農民鈔,己酉,還宮。辛亥,李琦還,黎利稱陳氏無後,上表請封。丙辰,免山西去歲被災田租。丁巳,賜林震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寅,薛祿帥師築赤城、鵰鶚、雲州、獨石、團山城堡。五月癸卯,追奪贓吏誥敕,著為令。丙辰,修預備倉,出官錢收糴備荒。癸亥,擢郎中況鍾、御史何文淵九人為知府,賜敕遣之。六月己卯,遣官捕近畿蝗,諭戶部曰:“往年捕蝗之使害民不減於蝗,宜知此弊。”因作《捕蝗詩》示之。  秋七月癸亥,甄別守令。八月己巳朔,日食,陰雨不見,禮官請表賀,不許。  九月丙午,擢御史于謙、長史周忱六人為侍郎,巡撫兩京、山東、山西、河南、江西、浙江、湖廣。乙卯,巡近郊。己未,還宮。  冬十月乙亥,阿魯台犯遼東,遼海衛指揮同知皇甫斌力戰死。丙子,巡近郊。己卯,獵於坌道。丙戌,至洗馬林,遍閱城堡兵備。壬辰,還宮。十二月癸巳,曲先叛番平。閏月己未,敕內外諸司,久淹獄囚者罪之。  是年,占城、琉球、爪哇、瓦剌、哈密、罕東、土魯番、撒馬兒罕、亦力把里入貢。  六年春正月丁丑,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大雨雷電。二月丁酉,侍郎羅汝敬督陝西屯田。己亥,浚金龍口,引河達徐州以便漕。三月乙亥,命吏部考察外官自布政、按察二司始,著為令。  夏四月己酉,侍郎柴車經理山西屯田。六月己亥,遣使詔黎利權署安南國事。  秋七月己巳,錄囚。壬午,許朵顏三衛市易。冬十月甲辰,陳懷平松潘蠻。  十一月丙子,始命官軍兌運民糧。乙酉,分遣御史往逮貪暴中官袁琦等。十二月乙未,袁琦等十一人棄市,榜其罪示天下。丁未,金幼孜卒。庚戌,遣御史巡視寧夏甘州屯田水利。  是年,占城、琉球、瓦剌、哈密、蘇門答剌、亦力把里入貢。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免朝賀。癸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午,以春和諭法司錄囚。三月庚申,下詔行寬恤之政。辛酉,諭禮部曰:“朕以官田賦重,十減其三。乃聞異時蠲租詔下,戶部皆不行,甚者戒約有司,不得以詔書為辭。是廢格詔令,使澤不下究也。自今令在必行,毋有所遏。”  夏四月辛丑,免山西逋賦。壬寅,募商中鹽輸粟入邊。六月癸卯,錄囚。癸丑,罷中官入番市馬。是月,作《官箴》成,凡三十五篇,示百官。  秋八月乙未,敕京官三品以上舉才行文學之士,吏部、都察院黜方面有司不職者。九月庚午,諸將巡邊。是秋,免兩畿及嘉興。湖州水災稅糧。  冬十一月辛酉,召督漕平江伯陳瑄、侍郎趙新等歲終至京議糧賦利弊。  是年,占城、琉球、哈密、哈烈、瓦剌、亦力把里入貢。  八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子,錄囚,宥免五千餘人。三月丙辰,賜曹鼐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庚辰,諭內外優恤軍士,違者風憲官察奏罪之。是春,以兩京、河南、山東、山西久旱,遣使振恤。  夏四月戊戌,詔蠲京省被災逋和、雜課,免今年夏稅,賜復一年。理冤獄。減殊死以下,赦軍匠在逃者罪。有司各舉賢良方正一人。巡按御史、按察使糾貪酷吏及使臣生事者。五月丁巳,總兵官都督蕭授討平貴州烏羅蠻。丁卯,山雲討平宜山蠻。六月乙酉,禱雨不應,作《閔旱詩》示群臣。辛丑,詔中外疏決罪囚。  是夏,復振兩京、河南、山東、山西、湖廣飢,免稅糧。  秋七月壬申,免江西水災稅糧。八月癸巳,汰京師冗官。閏月辛亥,西域貢麒麟。戊午,景星見。禮官請表賀,皆不許。九月乙酉,遣官錄天下重囚。己亥,阿魯台部昝卜寇涼州,總兵官劉廣擊斬之。  冬十二月乙亥,諭法司宥京官過犯。  是年,暹羅、占城、琉球、安南、滿剌加、天方、蘇門答剌、古里、柯枝、阿丹、錫蘭山、佐法兒、甘巴里、加異勒、忽魯謨斯、哈密、瓦剌、撒馬兒罕、亦力把里入貢。九年春正月辛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庚戌,振鳳陽、淮安、揚州、徐州飢。乙卯,申兩京、山東、山西、河南寬恤之令。三月戊寅,山雲討症思恩叛蠻。夏四月己未,黎利死,子麟來告喪,命麟權署安南國事。戊辰,錄囚。五月壬午,瘞暴骸。秋七月甲申,遣給事中、御史、錦衣衛官督捕兩畿、山東、山西、河南蝗。八月庚戌,振湖廣飢。甲子,敕兩京、湖廣、江西、河南巡撫、巡按御史、三司官行視災傷,蠲秋糧十之四。乙丑,罷工部採辦。己巳,瓦剌脫歡攻殺阿魯台,來告捷。九月癸未,自將巡邊。乙酉,度居庸關。丙戌,獵於坌道。乙未,阿魯台子阿卜只俺來歸。丁酉,至洗馬林,閱城堡兵備。己亥,大獵。冬十月丙午,還宮。丙辰,都督方政討平松潘叛蠻。甲子,罷陝西市馬。丁卯,兩畿、浙江、湖廣、江西飢,以應運南京及臨清倉粟振濟。十一月戊戌,停刑。庚子,免四川被災稅糧。十二月甲子,帝不豫,衛王瞻埏(朱瞻埏)攝享太廟。是年,暹羅、占城、琉球、蘇門答剌、哈密、瓦剌入貢。十年春正月癸酉朔,不視朝,命群臣謁皇太子於文華殿。甲戌,大漸。罷買、營造諸使。乙亥,崩於乾清宮,年三十有八。遺詔國家重務白皇太后。丁酉,上尊謚,廟號宣宗,葬景陵。贊曰:仁宗為太子,失愛於成祖。其危而復安,太孫蓋有力焉。即位以後,吏稱其職,政得其平,綱紀修明,倉庾充羨,閭閻樂業。歲不能災。蓋明興至是歷年六十,民氣漸舒,蒸然有治平之象矣。若乃強藩猝起,旋即削平,掃蕩邊塵,狡寇震懾,帝之英姿睿略,庶幾克繩祖武者歟。

年號

  宣德 1426~1435年 使用10年 是其代號,明宣宗又稱宣德皇帝,其文化代表為宣德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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