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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郡
拼音:jùn

郡說文解字

郡篆書

【卷六】【邑部】

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以監其縣。從邑君聲。渠運切

郡說文解字白話版

,周代的行政區劃制度是, 天子擁有的土地縱橫千里,分為一百個縣,每個縣有四個。所以《春秋左傳》上說“能殺敵立功的上 大夫將榮受封”,說的就是這個縣制。到秦朝初年,在全國設定三十六個,用來監管屬下的各縣。字形採用“邑”作邊旁,採用 “君”作聲旁。

郡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

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逸周書作雒篇曰。千里百縣。縣有四。高注六月紀雲。周制。天子畿內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有監。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周時縣大小。至秦始皇兼天下。初置三十六以監縣耳。按作雒篇與周禮不合。鄭注月令但云。四監,主山林川澤之官。百縣,鄉遂之屬。是不從作雒說也。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是也。各本少受縣下大夫五字。今從水經注河水篇所引補正。趙簡子曰。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見左傳哀公二年。至秦初。天下置三十六監縣。戰國策。甘茂曰。宜陽,大縣也。名爲縣,其實也。秦武王時巳大縣小矣。前此惠文王十年。魏納上十五縣。後十三年。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吳氏師道雲。或者山東諸矦先變古縣大小之制。而秦效之。是也。至始皇卄六年。始置三十六。三十六者,錢氏大昕曰。地理志。河東,太原,上黨,東,潁川,南陽,南,九江,鉅鹿,齊,琅邪,會稽,漢中,蜀,巴,隴西,北地,上,雲中,鴈門,代,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南海皆曰秦置。長沙國曰秦。河南曰故秦三川。沛曰故秦泗水。五原曰秦九原。鬱林曰故秦桂林。日南曰故秦象。趙國曰故秦邯鄲。梁國曰故秦碭。魯國曰故秦薛。數之適得三十六。下文揔之曰。本秦京師爲內史。分天下作三十六。此確然不易者也。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分天下爲三十六。而略取陸梁地爲桂林,象南海,乃在三十三年。裴駰以爲不當在三十六之內。因舍三。以內史,鄣,黔中,足之。內史別於三十六不待言。故鄣雖見於志注,而不系之秦。黔中見昭襄王三十年,而志不之數。不可爲典要也。史記之三十六與漢志同。乃揔攝後事而言之。故漢志,說文,高誘呂覽注,應劭風俗通,皇甫謐帝王世紀,司馬彪國志皆言。秦分三十六。裴氏不從漢志之目。而唐人作晉書乃造秦四十之說。前此無言之者。從邑。君聲。渠運切。十三部。按釋詁曰。,乃也。此未得其說。疑𨙻之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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