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趙璜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趙璜,字廷實。少從父之官,墜江中不死。稍長,行道上,得遺金,悉還其主。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出為濟南知府。猾吏舞文,積歲為蠹。璜擇願民教之律令,得通習者二十餘人,逐吏而代之。漢庶人①牧場久籍於官,募民佃。德王府奏乞之,璜勘還之民。閱七年,政績大著。正德初,擢順天府丞,未上,劉瑾惡璜,坐巡撫朱欽事,逮下詔獄,除名。瑾誅,復職。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尋調山東。河灘地數百里,賦流民墾而除其租。番僧乞征以充齋糧,帝許之,璜力爭得免。曲阜為賊破,闕里林廟在曠野,璜請移縣就闕里,從之。擢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以邊警改理畿輔②戎備。事定,命振順天諸府飢,還佐部事。
世宗即位,進左侍郎,掌部事。裁宦官賜葬費及御用監料價,革內府酒醋面局歲征鐵磚價銀歲巨萬。嘉靖元年進尚書。劉謹創玄明宮,糜財數十萬,瑾死,奸人獻為皇莊。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③仍舊。璜言詔下數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報許。會方修仁壽、清寧宮,費不繼。璜因請與石景山諸房舍並斥賣以資用,可無累民,帝可之。詔營後父陳萬言第,估工值六十萬,璜持之。萬言訴於帝,下郎中、員外二人詔獄。璜言:“二臣無與,乞罪臣。”帝不聽。其後論救踵至,萬言不自安,再請貸。二人獲釋,工價亦大減。詔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宮,璜請俟仁壽宮成,徐議其事,帝不許。頃之,以災異申前請,帝始從之,並罷仁壽役。
璜為尚書六年,值帝初政,銳意厘剔,中官不敢撓,故得舉其職。後論執不已,諸權幸嫉者眾,帝意亦浸疏。璜素與秦金齊名,考察自陳,與金俱致仕。廷臣乞留,不許,馳驛給夫廩如故事。璜有乾局,多智慮。事棼錯,他人相顧愕眙,璜立辦。既去,人爭薦之。十一年召復故官,未上卒。贈太子太保,謚莊靖。
(節選自《明史•趙璜傳》)
[注]①漢庶人:指因叛亂被貶為庶人的漢王朱高照。②畿輔:國都附近的地方。③中旨令:皇帝自宮廷發出的親筆命令。

譯文/翻譯:

趙璜,字廷實。小時候跟從父親去官任,不小心掉到江水中,大難不死。長大一點,在路上走的時候,撿到別人丟掉的金銀,全部歸還給失主。弘治三年獲進士及第,授予工部主事。出任為濟南知府。狡猾小吏舞文弄墨,多年來像蛀蟲一樣危害百姓。趙璜挑選了一些質樸善良的百姓,把國家的法律法令教給他們,貫通熟悉法律法令的達二十多人,驅逐狡猾的官吏,讓他們替代。因叛亂被貶為庶人的漢王朱高煦的牧場長久在官府登記,招募了農民租種。濟南德王朱見潾(欲趁機將這些田產歸為己有,屢屢)上奏,要求將這些牧場歸其所用。趙璜勘定還給佃農。在濟南任職七年,政績非常顯著。正德初年,升任順天府丞,還沒有上任,劉瑾厭惡趙璜,趙璜因受巡撫朱欽的牽連,被逮捕下獄,除去名籍。劉瑾被誅殺後,趙璜復職。不久調任山東。有幾百里河灘地,招募無地的流民開墾並且免除他們的租金。番僧請求征賦稅來充實寺院的齋糧,皇帝同意了,趙璜據理力爭得以免除。升任工部右侍郎,總管黃河河道。因為邊境告急,改任管理京城附近的軍備。事情平定以後,命令他拯救順天各府的饑荒,回來後輔佐部事。 
明世宗即位後,晉升為工部左侍郎,掌管部事。裁減了宦官的喪葬費用及御用監的採購材料的價錢。革除內府酒醋面局每年徵收的鐵磚價銀,一年達到幾萬。嘉靖元年進官尚書。劉瑾創建玄明宮,浪費錢財幾十萬,劉瑾死了後,奸人將玄明宮獻給皇帝作為皇莊。嘉靖皇帝即位後,斥責歸還給百姓,不久又下令仍舊歸皇莊。趙璜說,皇帝的詔令才下發幾個月就忽然更改,給天下人顯示是皇帝不誠信。皇帝就回復同意了他的建議。正好趕上修建仁壽宮和清寧宮,費用不夠。趙璜於是就請求把石景山的各房舍一併出賣來借用,可以不用百姓苦累,皇帝同意了他的做法。下詔建設皇后的父親陳萬年的住宅,估計工價為六十萬,趙璜遵照規定不變。陳萬年告訴了皇帝,皇帝把郎中和員外兩人下詔審查。趙璜說:“這兩臣沒有參與,請求歸罪與我。”皇帝不同意。從那以後,上書皇帝救人的接連而來,陳萬言內心不安,兩次請求寬恕。兩人得以釋放,工價也大減。下詔修建玉德殿,景福和安喜兩座宮,趙璜請求等到仁壽宮建成,再慢慢考慮這事,皇帝不同意。不久,用災異重申前面的情況,皇帝才同意他,並且罷除了仁壽宮的勞役。 
趙璜當尚書六年,正好是皇帝才執政,銳意清理雜務,革除舊弊的時候,宦官不敢阻撓,所以能夠盡他的職。以後就不停地發表和堅持自己的意見,有權勢而受帝王寵愛的奸佞小人們嫉恨他的人很多,皇帝對他的態度也逐漸疏遠了。趙璜一向與秦金齊名。經過考察和他們自己陳述,與秦金一起退休。廷臣請求留任,沒有同意,車馬供應如同舊例。趙璜有辦事的才幹器局,富於智慧。事情紛亂錯雜,別人還在相互觀望驚訝的時候,趙璜立刻就辦理了。離開後,人們都爭著舉薦他。嘉靖十一年召回朝廷恢復原來的官職,還沒有上任就去世了。贈太子太保,諡號莊靖。 
《明史·趙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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