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有光《贈熊兵憲進秩序》原文及翻譯

歸有光

原文:

鏡湖熊公初舉進士,受命守太倉州,稍遷為吳郡別駕,尋升太倉兵備僉憲。今又奉璽書,有憲副之擢。自筮仕迄今為方面,幾及一紀,官凡三遷,而不離太倉治所。太倉,舊崑山沿海之地,前代備御日本,惟慶元、澉浦、上海置戍,無言太倉者。自淮陽王建海運,則泛海之役,皆自此始,當時屹為巨鎮。國家罷漕事,設兩衛,百數十年間,海外無事。
嘉靖初,言者欲罷新建州,請置兵備分司,朝廷留州而置分司。先是,浙省有水利僉憲,兼領吳中水利,今則並歸於兵備。自建兵備而後,日本之患作矣,蓋若有前兆焉者。寇之始至,實公為州之日也。能以承平狃習之民,而捍蟻附之眾,城守之功為最,而言者欲以微文致罪。然州人愛公如父母,故奪眾議而留公於吳。及秉憲節以來,日率拊循之民,而督之以疆場之事,威行惠孚,指麾如意。朝廷知公聲望日隆,東南之寄,無以易之,故有今日之擢,而余獨以為吾民之幸焉。
天下皆言久任之利,而未有行者,蓋其勢有所不能也。公雖為州人所愛,即征擢以去,闔郡之民,伏闕請留,亦未有能從者。今事勢相維,公乃又為郡、為憲司,屢遷而不易其地,至十數年,勢位日崇,無異於為州之日。其治於民,可謂習矣。漢侍御史賈昌與州郡討賊,歲餘不克,時議遣大將發兵。李固以為發兵州郡可任,但選有勇略仁惠能任將帥者,以為太守,可責其成功。遂用張喬、祝良二人,卒平嶺外。今太守無兵權,而武將不與民事,唯公兼兵民之任,李固之議,庶其在此。餘論國家所以待公者,蓋合於古之道,用是深為嘆息。且公內撫瘡痍,外嚴捍禦,島夷阻隘,不能內薄,久知為寇之無利,亦將自戢矣。
(節選自《震川先生集》,有刪節)

譯文/翻譯:

鏡湖熊公剛中進士時,接受任命擔任太倉州太守,逐漸升任為吳郡別駕,不久又升任太倉兵備僉憲。現在又接到朝廷的詔令,被擢升為右副都御史。從一開始做官到現在擔任獨當一面的官員,將近十二年,官職共三次升遷,卻沒有離開太倉治所。太倉,是以前崑山沿海的地方,前代防備抵禦日本,只在慶元、澉浦、上海設定戍衛兵營,沒有提及太倉。自從淮陽王建立海上運輸,那么乘船航海的差事,都從這裡開始了,(太倉)在當時屹然成為一方重鎮。國家停止了漕運事務,設定兩衛,一百幾十年間,海外太平無事。
嘉靖初年,有人進諫想撤去新建州,請求設定兵備分司,朝廷保留了州同時還設定兵備分司。在這之前,浙江省有水利僉憲,兼管吳中水利,從這時起一併歸入兵備分司管理。自從建立兵備分司後,來自日本的倭患就開始了,大概好像在這之前就有徵兆吧。倭寇剛來的時候,實際上正是熊公擔任太倉太守的時候。(他)能夠率領習慣了長久太平的百姓,抵禦多如螞蟻的賊寇,熊公作為城防守官功勞最大,但諫官還是想以苛細的法律條文來給他施加罪罰。然而百姓都像愛戴父母一樣愛戴他,所以朝廷力排眾議,將熊公留任於吳地。等到擔任僉憲以來,(他)每天率領參加訓練的百姓,用打仗的事情來督促他們,用威勢使他們行動起來,用恩惠使他們信服,所以指揮起來得心應手。朝廷知道熊公的聲望一天比一天高,寄託於他的東南地區治理重任,沒法可以更換他人,所以有了現在這樣的提拔。而我只認為這是我們百姓的幸運啊!
天下人都說在一個地方長時間做官會有很多便利,但事實上沒有人能這樣,大概是因為形勢允許啊。當初熊公雖然被太倉州的百姓愛戴,如果他被朝廷調離,整個郡縣的百姓都跪在宮殿下請求他留任,朝廷也不會聽從。現在事情與形勢交織,熊公才又擔任行政長官和司法長官,屢次升遷而沒有改換為官之地,長達十多年,他在這裡的權勢和地位一天比一天高,與當初治理太倉州時沒有不同。他對治理百姓,可以說太熟悉了。漢代御史賈昌與州郡一起討伐地方叛亂,過了一年多也沒有取勝,當時朝廷商討對策,準備再派大將率兵增援。李固認為發兵事務州郡地方便可勝任,只要選擇有勇有謀並能愛民惠民能夠擔任將帥的人,讓他擔任太守,可以要求他平息叛亂成功。於是朝廷便任命張喬、祝良二人為嶺南地區的地方長官,最終平定了嶺外的叛亂。如今太守這樣的地方長官沒有兵權,而軍隊武將又不參與地方事務,只有熊公這樣的人兼任兵事和民事,李固的想法,大概就是這樣的吧。我認為朝廷之所以這樣重用熊公的方式,大概是符合古人的用人之道,因為這個我深為感嘆。而且熊公對內能撫慰老百姓所遭受的創傷,對外能有效抵禦賊寇,那些島國上的賊寇被阻擋,不能進入內地來騷擾,時間一長也就覺得當賊寇並沒有好處,慢慢也就自行收斂了。
歸有光《贈熊兵憲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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