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樂趣

作者:不詳  (字數:500字作文)

我很喜歡讀書。因為讀書不僅可以增長見識,還可以得到一種內心的充實。

古人曾說過:“三日不讀書,便覺言語無味,面目可憎。”可見古人讀書已經到了一定程度了,達到了三天不讀書就無精打采的程度了。而我覺得讀書是一種精神上的休息和享受,拿到一本書,我就手心直癢,不看就難受。所以我借書就要在沒有上學的時候,否則上課就會心不在焉了。雖說我讀書比較馬虎,但我卻會一遍一遍地讀,讀到眼熟口爛的程度。可我買的書總滿足不了我的大腦,我便借書。老師說我讀的書不夠多,這大概是因為我不會積累的原因吧。每次讀書都唯讀情節,不積累裡面的好詞好句,好玩的地方笑一笑就沒了印象。這種讀書方法是不可取的,我要改正。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我在書中,與居里夫人相遇在她的陋居,看著她在艱苦的環境中提煉出寶貴的一克鐳,為人類史上做出了卓越的貢獻;我在書中,與萊特兄弟相遇在他們的第一台飛機下,看著他們進行激動人心的第一次飛行;我在書中,與曹雪芹相遇在病床前,看著他在病入膏肓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寫作;我在書中,與……

總之,我在書中學到了很多知識。書的樂趣,其樂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