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  (字數:1000字作文)

在鄉里,狗是隨處可見的,一般都是些土狗,自然,也不外乎有幾隻哈巴狗,而像哈士奇、博美等則少之又少,幾乎為零——鄉里人家養不起。

無論是在路上,人群中,集市上,它們總是跑來跑去,躲避著人類的腳步。我是屬於怕狗的人,看到這已呈泛濫之勢的狗,自然總是趕快避之,但它們很欺人,往往這時便仗著主人的勢,愈加顯出凶神惡煞的模樣。我便蹲下假裝拾石子,它們便不敢再上來,甚至在水泥地上這樣做,它們也嚇得屁滾尿流。不過,這也證明了人類對它們並不算友善。

雖然對路人不算友好,但對主人絕對是一等一的忠誠。經常是來姨媽家看病的人身後跟著一條狗(其實是偷偷來的),主人一經發現,它們就沒好果子吃了。記得有一次是一條漂亮的小白狗,被主人發現後,主人對它怒斥道:“滾出去,畜生!”還要拿鞋砸它,它也沒說什麼(其實我覺得特像電視劇里父母和子女、主人和奴僕、上級和下級的特寫),便知錯般夾緊了尾巴,轉身默默地走開,在遠處還回過頭來留戀地看主人兩眼,身後的主人卻仍在喋喋不休。若它是人,旁人定會指責“他”的主人(或家長或上級),可惜它是條狗。我便也不能有太大反應,其餘的人也仍是談笑風生。我只是想到了庫切的《恥》中的話:“它把我們當上帝,而我們的回報卻是把它當東西。”

在這裡打針的人經常一邊打針一邊聊天,自然有人聊起城裡又開了幾家狗肉火鍋店,想去享享口福,抑或談起過年時把自家的狗殺了,肉賣了多少錢之類的話題,旁人也像在吃狗肉一樣津津有味地聽著。

我也想說上幾句,但轉念一想,自己也吃過狗肉的。本身就不對,怎么去批評別人呢?

那些被吃的是土狗——對,土狗,“洋狗”們是不會受什麼冒犯的,畢竟它們是有錢人家的寵物,被認為血統純正,身份高貴,被吃的就只有是鄉里的土狗——對,土狗!

在鄉下已不被人看重,在城裡就更沒存在的價值,於是我又想起了打狗隊的人開著車到處打土狗——對,土狗。頭骨碎裂、血漿四濺,悽慘哀號、血肉模糊……就在大街上。沒有人打抱不平,更沒有人拔刀相助,除了滿眼驚恐不安而又無能為力的孩子,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是好事,抑或是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事,頂多感嘆幾句便走開了。

可憐的、悲慘的、無辜的、卑賤的——鄉里的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