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街頭用字的建議

我曾在一家刊物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有個商人在一塊招牌上寫了3個字,掛在店門口,不一會兒他就被警察抓走了,原來,他把“賣襪子“寫成了“賣妹子“。雖然他再三為自己辯解,但依據法律程式, * 局仍要對他進行調查。

看了這個故事,我覺得這個商人真是可悲。我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我們的方塊字有著悠久的歷史。作為炎黃子孫,竟鬧出這樣的笑話,不能正確運用、祖國的文字,多不光彩啊!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並不少見。不知大家留意過沒有,街上貼的廣告、在一些小店門前的廣告板上、小店裡總會有幾個錯別字杵在那兒:水果店品種介紹的牌子上,“芒果“的“芒“總會被寫成"芝",“西瓜“的“瓜“寫成了“爪“,還有,快餐店的牌上,“餐“字總會寫成“占“,菜譜上,“馬鈴薯“有的還寫作“馬0焦",我看了半天也看不懂,後來問了店主才明白.文具店的"具"有的寫少了一橫~~~

我覺得錯別字的出現,影響了城市的聲譽,反映出該城市的文化水平較差。試想:上述的事例要是讓外國人知道了,還不知他們會怎樣笑話我們呢。讓在國外的華人們如何在外國人面前抬起頭來?

“凡事應從小做起,從我做起。“這是上幼稚園時老師教給我們的道理,那么,寫正確每一個漢字,不讓錯別字再蔓延街頭,改善我們的生活環境,也該從我做起,從我們寫的每一個漢字開始。

炎黃子孫們,讓我們行動起來,寫好每一個漢字,走上街頭,消滅那些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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