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網>> 作文大全>> 國中作文>> 初三作文>> 議論文>>正文

狗之雜談

,一種哺乳動物,聽覺,嗅覺都很靈敏。善於看守門戶。

――摘自《國語字典》

提到狗還得從幾萬年前說起,話說某國王子姓“勾”,為了練就一身好體魄,成天練習。終於有一天,他發現自己長了一塊肌肉,便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父王跑去。(劉易斯在一旁興奮地嚷道:乖乖,比我剛滿月的兒子跑得還快,果然厲害!)國王拿來100倍的放大鏡,在王子的胳膊上以地毯式搜尋,尋找剛練出來的肱三頭肌。終於發現了在一塊微隆的紅疹旁,有一塊米粒大小的突出物,經幾名知名專家的DNA鑑定,那的確是勾王子自出生以來第一塊肌肉。王子聽後興奮不已,激動得跳起老年迪斯科,忽然,一個類似橡皮泥的米粒般大小的東西從王子胳膊的地方掉了下來,王子一看,竟是自己的肌肉,便趴在地上找啊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就這樣一直往下找,便變成了一隻狗的祖先。玉皇大帝剛收的國王的幾瓶茅台,不知是喝多了還是高興,就賜給了王子的姓和名――狗。

由於王子是非洲人,所以嘴巴自然敲了起來,還有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耳朵……總之都是王子的樣子(可想而知王子的樣子了吧)。

狗可以看家,這是眾所周知的。但據說還有一個秘密――王子當年喜歡打群架,所以狗也就喜歡打群架了。本人曾經親眼見過一次狗打群架。十多隻狗分成2派,然後互相撕咬,咬得興高采烈,激情昂揚,熱火朝天。我也看得興高采烈,激情昂揚,熱火朝天。然後一隻狗目露凶光地看著我,我知道大事不妙,便想開溜。不像那狗窮追不捨,直到本人氣喘吁吁時才肯放過我.事後心情十分不爽,便分析了以下三點可能他追我的原因:

⑴我中午吃了很多排骨,他們打架時又打嗝不止,聞到香味,自然要來追我。⑵那隻狗是膽小鬼,不敢打架,卻又礙於面子無法溜走,正好見了我這個倒霉蛋,便追著我逃離現場。

⑶這是我最滿意的一個說法。它是王子的後代,遺傳了王子當年的一個缺點,看見非常帥的人就想打,所以……

至於語言方面,狗這個名詞就不大好聽了。用來罵人的話數不勝數。什麼“豬狗不如”,“狗**的”。(註:“**“與太陽是近義詞)……狗忠實可靠,又善於看守門戶,為什麼地位這么的呢?我想:可能是當年豬與狗倆人散步,撿到一分錢,兩人爭執不下,便打了起來。於是一個老頭撿到了那一分錢,便撿了起來,交給了警察叔叔,一位中年人見了,觸景生情,寫下了《一分錢》這首歌,後來傳唱一時。中年人還順便發明了“豬狗不如”這個成語。

狗最風光的時候是上了電視。由於它和一個叫二郎神的人關係很好,就有一個姓吳的把它寫進一本由一個猴子為主角的里。由於姓吳的想擴大銷路,就拍到了電視上。聽說以後的名聲可不小,大家嫌名字不好聽,便改為了哮天犬……

 

狗之雜談_狗之雜談作文0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