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詩

“片言可以明百意,坐弛可以役萬景。”這樣高的境界,並非一般人可以達到。詩歌以精練而著稱,雖短卻包含了詩人的情志意趣。

對於詩作應如何表現,自古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意是格,聲是律,意高則格高,聲辨則律清,格律全,然後始有調。”王少伯追求的是高古的立意品格和和諧的音律之美。

“醜女來效顰,還家驚四鄰。壽陵失本步,笑殺邯鄲人。一曲斐然子,雕蟲喪天真。”李太白抨擊的是違背自然,清新風格的胡亂模仿。

似乎在有意無意間,那些胸中有青磊,官場不得志的詩人,才在華夏詩壇上留下眾多傳唱千古的壯麗詩篇,其實早在一千多年前韓退之就說過:“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要妙;歡愉之辭難工,而窮苦之言易好也。”用現在的觀點看,也可以說是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放到古代,用司馬遷“發憤著”來解釋或許最為恰當。

現實主義是與浪漫主義相對的一種藝術流派。白居易認為詩應重“義”即“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將諷喻詩寫的激切,直率,既不躲閃,也不避重就輕,這一點成為了白樂天所堅持的詩作風格。

華麗的辭藻,可以為詩增色不少,但不可太過依賴與“辭彩章句”,正所謂“意不先立,止以文彩辭句,繞前捧後,是言愈多理愈亂。”作詩須以自身心意和本人的個性為依據,表面的形式,雖不可無,但不可主導“意”“氣”。

李義山認為人人自有之“道”,“人稟五行之秀,備七情之動,必有詠嘆,以通性靈。故陰慘陽舒,其途不一;安樂哀思,厥源萬千。”這不同的性情皆感受於自然和社會的種種途徑,詩作的目的就是要抒發內心的感受,因此格式如何並不須太過拘束。

無論是高古的立意,還是清新的風格,都給人以美的享受。

詩,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也許就像蠶絲一樣難以理清,但其深遠的影響早已大破了時間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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