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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和她的故事

作者:不詳  (字數:1900字作文)

說起母親,她的故事很多;母親大氣,人卻長得小家碧玉。

母親姊妹四個,她排行老二,為閨女時兵荒馬亂,有一次日本鬼子追趕一群婦女,母親人小腳小,志氣不小,把心一橫,雙眼一閉,一頭扎進葦坑。但母親沒死,死得卻是另一個大高個、白淨子的媳婦,死得那個殘吶,讓日本兵在橋頭活活糟蹋致死。

外祖母就說:“妮,快嫁個人家吧。”於是,母親挑也沒挑,看也沒看,媒婆子兩嘴一碰,母親就嫁給了父親。

父親姊妹兄弟三人,他是老末。雖然父親自小讀在外,但仍然囿於家族嫡傳,行為做事與母親格格不入。父親有兩個母親,後母是他親生,母親嫁過來的時候,大公婆患病去世,家庭雖然殷實,但家教嚴謹,規矩頗雜,也很封建。大小節上,擺貢、焚香、祭祀、求神、問卜之類,母親自是不信,便串通了大妯娌偷吃貢品,私下裡還取笑並冒犯家規,被祖母斥為沒教養的粗人。因而父親回家之日,多是母親受罪之時,祖母挑唆指派父親實施懲罰,跪香爐,關禁室,挨鞭笞,一年中總少不了那么幾回。但這並沒使母親屈服和就範,及至後來祖母眼盲,開始分家過日子,母親掀掉了香案,立下了自家的規矩。

分家當初,家境已然敗落,大伯被綁匪綁架勒索之後,日子更是一片蕭索。但母親人小魄大,硬是苦撐了幾年之後,連拉帶賒地蓋了一處新宅院,在後來很多年裡都不落後,連一向愛挑剔的祖父,也不得不手捻三寸鬍鬚頻首嘆服。父親卻是個老頑固,稟承了家母的遺風,吝嗇而講究。那個時期父親在外混事,其實,掙不了三瓜倆棗幾個大錢的,還要拿去孝敬祖父母,體恤母親家用只是極限的一丁點兒,但父親回家來,總是擺出一副紳士派頭,吃飯開小灶,不與子女同餐。母親極力反對,父親先是拿家法、擺威嚴,一切不頂用後,後來乾脆自己動手去做了。父親吃飯的時候,是從不允許孩子們同桌共席的,倘若哪個子女忍不住口饞,瞥一眼八仙桌上的盤子碟子,或偷吃一口菜餚,輕者挨一頓白眼數落,重則扇幾記耳光。我是家中老七,姊妹排行最小,我那時已經有些懂事了,仍記得父親獨飲獨酌。但父親一向沉言寡語,也從不縱酒、酗酒。

母親對父親似乎一點兒也看不上,一生中好像總是跟他鬧矛盾,但唯有一樣很上眼,且倍加推崇,那就是父親的學問。父親是讀私塾讀出去的,越走離家越遠,那個時候我們都不明白他工作的性質,只知道父親左右手都會打算盤,且打得飛快而無誤,還寫有一手大大氣氣的毛筆大方,村里人都說數父親最有學問,這恰與父親委瑣的形象有點相反。母親教導我們的,是另一種人生,我覺得,在我身上,我繼承的只是父親的學問,體內流淌著的,卻是母親稟性的血脈。

自然,在長期反反覆覆的較量之後,父親最終還是敗給了母親,並被母親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給同化了,這是母親自以為最自豪、最成就的一點。從我記事開始,我們家大姑娘、小媳婦串門人絡繹不絕。陰天下雨,黑天晌乏的,納著鞋底、編著筐籃,或拆褥子繡花鞋,一個個到我們家來,母親總是茶點香茗伺候。有人家缺了什麼東西了,小到針頭線腦、油鹽醬醋,大到桌椅板凳,就對孩子說一聲:“到前頭你‘民娘’家拿去。”長了,“民娘”竟成了母親的代稱,其實,我小名叫民,“民娘”指的是小民他娘。母親是有名諱的,姓周,名桂珍,很好聽的閨名。後來大了,我們同母親開玩笑說,倘若母親再有些文化,說不定就是位抗聯女八路,或者是省、縣級的婦女大幹部哩!母親就樂。

母親沒念過書,那是外祖母的結果。輪到我們這一輩,母親就格外重視了。大姐念書逃學,母親氣不過,掄著笤帚疙瘩一圈圈抽她。到我讀書時,就更不用說了,我高考第一年落選,心情沮喪,氣也泄了大半,儘管母親托門子求人使我復校,但中途還是跑回家來一次,又被母親苦口婆心、真情感動,使我鼓起勇氣,再次踏入校門,有了今天。不得不承認,我們姊妹有了今日的好日子,與母親的教育是分不開的,儘管還欠缺人意,那是自己努力的不夠。

母親這一生,最值得炫耀的一點,就是拉大了她的七個子女,而且一個沒有送人,一個沒有傷殘,更沒有餓死,這在困苦年月里吃糠咽菜中委實不易。父親常年在外地,自己都差點死在外面,還有脾性所致,顧家自是不及。還有一點是,母親改變了我們家的祖上門風,封建迷信在我家絕跡,興起了重文化、崇知識之風。我們家是全村第一個看上電視的,也是念書念出來子女最多的一家子。但是,我感覺這些都不是最重要,母親最最重要的貢獻,就在於教會了我們怎樣的做人!

儘管母親本人也許並沒有意識到或完全意識到這一點,但這一點卻是我們做子女終生受用不盡的最大一筆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