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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很多人說,寫到最後總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似乎有這么點感覺!不過,也不一定不好。

紀伯倫說過,如果你的心靈有通向神聖的完美階梯,你就像真理園中的百合花,無論你的芳香消失在空中,或消失在人們身上,它消失在何處,就在何處永存。我相信我心中也有這樣的一把神聖的完美階梯。所以,我要把它記錄。

我並不是一個完美的記錄者。但我深愛文學。粗糙地記錄也值得。

“文學是一種清淨的歡喜。”我愛這歡喜。我享受這歡喜。

雖不企圖多大,能成為多偉大的作家。但,是如此迫切地,激動地,乃至慷慨激昂地深愛文學的這歡喜。

到底要寫些什麼呢?是心裡漲潮了?

有些事不能情意說起,口頭表達不免蒼白。有些事只屬於自我。屬於我的心。不能夠說出來的。

寫可以。也是不足夠的。

把心中的情感從筆端傾瀉而出,才覺得踏實。“文學的歡喜,寫的人歡喜,讀的人也歡喜。”講真話,更讓人覺著歡喜。

喜歡真是的語言,沒有矯飾,沒有虛浮。唯一有的,是對生活,人生的感悟,在情感中的逐漸沉澱。沒有什麼比一個人對自己說真話更讓人覺得踏實,安全。

我樂意把心中的快與不快,毫無保留地交付給書寫。但也總是寫不出最想說的。言猶盡,而情感始終無法完全攤開。

因為有些事無法用來說。只有交付書寫。寫出來,心裡才不會堵得慌。

並不知道自己會寫多少,寫多久。反正心裡的泉源還未乾涸。

這一切沒有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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