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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握住你的手

(一)

戈多不見了!戈多不見了!戈多不見了!

我,要去找他。

(二)

小鎮的邊緣屹立了一幢土房子。它沒有主人,他與周圍新建的洋房顯得格格不入,但是,沒有人知道它為什麼存在。常年為水所浸染的蓬頂土尋回了大山的氣息,直到有一天風賜予了它一個生命---一粒蒲公英的種子。戈多在贈與它人類的情感後便悄悄的離開了。

(三)

我將對戈多的思念化為傘束,在風中開始了尋覓戈多的旅程。

(四)

我在這世俗的竟顯精緻的女子身上開始了漫漫旅程來的第一次休憩。

她是四十年代大紅大紫的一時無二的文壇星宿。迷戀她的讀者叫她,愛玲。她喜歡於夜晚的燈下用文字夜禱,她喜歡用文字和讀者們拉家常,她更喜歡用文字洞穿紜紜眾生“可笑”背後的“可憐”。但是我知道,她和愛戀她的人們始終是保持著距離的,她從不允許外人窺探她的內心。後來她愛上了一個男人,但就是這個讓她深愛的男人,成為了她往後不得不遠走他鄉的罪過。

她說:“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輕輕的說一句:你也在這裡嗎?”

這話讓我想起了贈與我情感的戈多,但就在那時,我更想對她說:“我想握住你的手!我想幫你卸下因為脆弱才苦苦支撐的假面,讓陽光普照於你的心房。”

後來,她消失了,消失在大洋彼岸,只留下一本叫做《傳奇》的集子,以及更多喧鬧卻又摻雜著濃重孤獨感的作品流傳於世。。。

(五)

愛玲的離去讓我決心遠離城市的浮華,走向山林。直到我遇到了她,一個具有林木苦澀氣息的女孩。她張揚著滿頭烏黑的長髮放逐靈魂到世界各地流浪,甚至住進了人跡罕至的撒哈拉。我喜歡她的英文名字ECHO,譯為回聲。但是更多的人管她叫三毛。我想,她的生活截止到那個男孩徹底地鑽入她的記憶之前都可以算得上是幸福的吧。但是那個男孩還是消失了,她不會再去寫他,因為那是她的寶貝,她的秘密,她不會再談了。

她說:“幸好現在痛的是我,如果是荷西,我拼了命也要和上帝換他回來。”三毛,看到你淚眼婆娑,我真想握住你的手,陪伴你走完剩下的人生,儘管我知道,荷西是不可替代的。

最後,她還是永遠的消失了,到另一個世界去追尋她的愛人,驚世的《滾滾紅塵》成為絕唱。

(六)

我在風中沿著山脈漂移,戈多的影象在眼前游離,我開始置疑是否還要感謝他贈與了我的情感。但我卻撞見了橫臥在鐵軌上的海子。我力量單薄,我試圖大聲呼救。而他卻表情淡然地仰望著天空,低吟著《單翅鳥》:“單翅鳥為什麼要飛呢/為什麼/頭頂朝著天/躺著許多樸素的光線。”最後一句讓他的表情在陽光下變得分明了。

“你們都不醒來/我為什麼/為什麼要飛呢”。我依稀地明白過來,海子正試圖用致愛的詩歌讓他漂泊的靈魂得到垂死的幸福。

列車呼嘯而過,沒有遲疑的。

海子,我多想握住你的手,我們要一起去建造一幢房子,面朝大海,春暖開。。。

這個渴望飛翔的人終究是死於大地了,但是誰敢說海子的死不是以另一種姿勢翱翔呢?

(七)

我終究沒有找到戈多,也不想找了。

我將他贈與我的情感屏棄於風。

(八)

土房子在一個夜雨綿延的夜晚崩塌了。

有人說,戈多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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