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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曆

我喜歡用日曆,不用月曆。

厚厚一本日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頁,它新的一頁――光亮而開闊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著我去填滿。我喜歡日曆每一頁後面的“明天”的未知,喜歡它隱含著一種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兒。生命的定義就是擁有明天。它不像“未來”那么過於遙遠與空洞。它就守候在門外。走出了今天便進入了全新的明天。明天會是怎樣呢?當然,多半還要看你自己的。你快樂它就是快樂的一天,你無聊它就是無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靜下心來就會發現,你不能改變昨天,但你可以決定明天。有時看起來你很被動,你被生活所選擇,其實你也在選擇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曆掛在牆上。隨手一翻,光溜溜的紙頁花綠綠滑過手心,散著油墨的芬芳。這一剎那我心頭十分快活。我居然有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邊的日子就像一個個空間,生機勃勃,寬闊無邊,迎面而來。我發現時間也是一種空間。歷史不是一種空間嗎?人的一生不是一個漫長又巨大的空間嗎?一個個“明天”,不就像是一間間空屋子嗎?那就要看你把什麼東西搬進來。可是,時間的空間是無形的,觸摸不到的。凡是使用過的日子,立即就會消失,抓不住,而且了無痕跡。也許正是這樣,我們會感受到歲月的匆匆與虛無。

我不能天天都從容地扯下一頁。特別是忙碌起來,或者從什麼地方開會、考察、訪問歸來,看見幾頁或十幾頁過往的日子掛在那裡,黯淡、沉寂和沒用;被時間掀過的日曆好似廢紙。可是當我把這一疊用過的日子扯下來,往往不忍丟掉,而把它們塞在架的縫隙或夾在畫冊中間。就像從地上拾起的落葉。它們是我生命的落葉!

別忘了,我們的每一天都曾經生活在這一頁一頁的日曆上。

記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的亭子間被徹底搖散,震毀。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樣找一個洞爬了出來。當我雙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覺真像從死神的指縫裡僥倖地逃脫出來。轉過兩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相機,爬上我那座狼咬啃廢墟般的破樓,鑽進我的房間――實際上已經沒有屋頂。我將自己命運所遭遇的慘狀拍攝下來。我要記下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這是我個人獨有的經歷。這時,突然發現一堵殘牆上居然還掛著日曆――那蒙滿灰土的日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來。如今,它和我當時拍下的照片,已經成了我個人生命史中刻骨銘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曆的意義,它原是我們生命忠實的記錄。從“隱形寫作”的含義上說,日曆是一本日記。它無形地記載我每一天遭遇的、面臨的、經受的,以及我本人的應對與所作所為,還有改變我的和被我改變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複的――重複的工作與人際,重複的事物與相同的事物都很難被記憶。所以我們的日曆大多頁碼都是黯淡無光。過後想起來,好似空洞無物。於是,我們就碰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關係人本的話題――記憶。人因為記憶而厚重、智慧和變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記憶使人變得獨特。因為記憶排斥平庸。記憶的事物都是純粹而深刻個人化的。所有的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個案”。記憶很像藝術家,潛在心中,專事刻畫我們自己的獨特性。你是否把自己這個“獨特”看得很重要?廣義地說,精神事物的真正價值正是它的獨特性。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種文化。記憶依靠載體。一個城市的記憶留在它的歷史的街區與建築上,一個人的記憶在他的相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動地被記憶,我們還要用行為去創造記憶。我們要用情感、忠誠、愛心、責任感,以及創造性的勞動去書寫每一天的日曆。把這一天深深鑲嵌進記憶里。我們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豐富、充實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嗎?

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後的幾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曆。我總把這最後幾頁保存下來。這可能出於生命的本能。我不願意把日子花得淨光。你一定會笑我,並問我這樣就能保存住日子嗎?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變為酒,保存歲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於把歲月變為永存的詩篇或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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