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今年寒假,我乘公共汽車回家。看到村裡有不小的變化:村前那一片片樹林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小樓房。使我驚奇的是:村前的稻田裡也矗立著十來座小樓。
我一回到家,就問爸爸為什麼有這么多人違章建房,爸爸卻自豪地說:“現在田在‘自己’手裡,大多數人家手頭又有點兒錢,農民嘛,有錢當然要建房子。”我說:“違章建房難道國家允許?”我爸爸說:“什麼允許不允許,管他呢?況且政府不是重申不再實行‘文革’那一套嘛!如果農民建房,政府給拆了,豈不是實行‘文革’的‘砸’字?”
我不想再問什麼,帶著思考走上了我家樓頂。
我家是1987年春節前建房的。那時,新的《土地管理法》還沒有公布實施。但如今的許多樓房卻是在《土地管理法》頒布後建立起來的。記得1986年暑假期間,我就聽到許多人在計畫夏收後留下部分水田,不種水稻,用來蓋房。碰巧,在9月末,報紙上頒布了《新土地管理法草案》,明文規定1987年1月1日起實施。熱鬧一時的規劃建房的事總算平靜下來,但我爸爸卻抓緊時機,在1987年1月以前把房建好了,他還時常向人誇他看得“準”。可現在《土地管理法》頒布一年多了,為什麼還剎不住這股違章建房的歪風呢?
第二天,我走訪了幾個違章建房戶。與他們的交談中,我了解到農民建房的原因主要有三條:
一、對違章建房處罰太輕。占地1平方米才罰五六元錢,農民認為罰這一點點錢,根本就不是罰,相當於開商店、辦工廠向主管部門交錢辦執照一樣。罰了款,拿了建房許可證,就立即打地基豎牆,這給農民造成了錯覺:交錢給政府,就可以建房。
二、對土地管理法宣傳不夠。許多人錯誤地認為現在是單幹,田在自己手裡,是自己的。再過幾年、十幾年你知道會怎樣?所以許多人眼下不缺房也建房,錢不夠借錢也要建房。
三、對物價上漲的誤解也是農民亂占耕地建房的一個原因。現在,農民手裡有錢了,這三五千元不算多。他們說,現在磚、瓦、木料都漲價,手裡的錢越來越不頂用,把三五千元送銀行儲蓄,再過幾年,怕只值三五百元了,不如現在用來建房實惠。
俗話說:“發家靠工業,起家靠農業。”耕地沒有了,失去了根本,憑什麼起家?又拿什麼作為基礎發家呢?失去了農田,一切都將站不穩,我為此十分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