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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人喜歡”的年代

作者:不詳  (字數:1600字作文)

這是一個“討人喜歡”的年代。

在這個輪迴之中,“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理論被徹底掀翻,在這個輪迴之中,我們每人每時每刻都在做一件事——討人喜歡。在這個輪迴之中,沒有被人喜歡幾乎意味著不存在。

(一)從起床說起

曾幾何時,起床還只是一種毫無實在意義的機械運動,只是因為要去工作,起床才會進行。按比較哲學的話說:起床是一種去工作的手段,而不是我們完成這種動作的目的。可是,自從諸葛亮那句“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廣為流傳之後,起床也成了我們討人喜歡的手段。起床的動作嫵媚不嫵媚與可愛不可愛都成了評判我們是否能吸引別人眼球的重要依據。起床的動作越嫵媚,越可愛,別人認為你是天使的機率就越高。起床的動作越快速,越粗獷,則別人誤解你為野獸的可能性就越高。所以,我們常常會在鬧鈴停止與耳朵的共振之後還高臥不起,而且一邊發出豬一樣“可愛”的“哼哼”聲,並不停地伸著自認為很可愛的“懶腰”。

是啊,“一天之計在於晨”,眾位是怎樣起床的呢,是嫵媚型,還是可愛型?

(二)我們的熱點

老年人的熱點是“生活”。中年人的熱點是“工作”。青年人的熱點是“潮流”。而我們的熱點是“考試”。

前一陣看到一些有關高傲老師批改作文卷的故事,感覺很有趣,不禁浮想連篇。2001年的那篇傳遍大江南北的《赤兔之死》出現後,用古文作文的考生就如同細菌繁殖一樣多的一發不可收拾。考場上一次又一次地出現《之死》、《之觴》、《的訣別》。因為老師說了:“能顯示考生語文工地的最佳文體是古文,而且用古文則顯示出考生非同一般的語言天賦和能力。”

後來,有一考生作文,為曾國藩洗冤,獲得滿分。於是,考場成了唱反調的舞台。你為曾國藩洗冤,我就為李鴻章出頭。你說諸葛亮好,我偏要跳出他的毛病來。為什麼這樣?老師說了阿:“唱反調的文章可以顯示出考生對事物與眾不同的看法,而且體現了作者敢於挑戰『世俗』的勇氣。”

今年,有一篇寫出同學之間深厚感情(我看是戀情)的作文獲得滿分,我估計明年高考,寫關於早戀的文章肯定不少。青春期么,誰心裡不出點小鬼、小鹿什麼的?豈不剛好?

同學,你早戀么?你高考么?

(三)老樹長新皮

這兩年,我國的CCTV-3正逐步從一個娛樂頻道變成一個音樂頻道。《同一首歌》、《歡樂中國行》等節目如同後春筍般繁榮發展,並由供不應求之勢。港台明星的美麗幾乎讓所有人折服。可就在這新一代歌王的人氣一步步走向頂峰的時候,我們的老歌王不滿意了,他們不滿於自己的歌聲成為歷史,他們要衝出江湖重獲天下芳心!他們盡力降低自己的出場費,每逢出場還打扮得露胳膊、露大腿加花枝招展地反覆撒嬌還與觀眾開不好玩的玩笑,熟不知他們已經成了“沉魚”“落雁”。而當年美麗早已蕩然無存。(具體人物不提,本文不進行任何人身攻擊)

失去寵愛的人們,你們會傷心嗎?

(四)二種動物

以下動物皆來自《伊索寓言》

狗。這是一隻馬爾濟斯犬,他會在主人跟前撒歡,賣乖,它會給主人“拿鞋”和主人“聊天”,結果它得到了更多的食物。

猴。這是一隻生活在6口之家的猴子,他生前受到母猴一切的目光和擁抱,結果他被它的母親暖死在懷裡。

……

這是一個“討人喜歡”的年代,不知這是好還是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