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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亦得法方為高

有位大學生剛入校不久,教授找到他說,正準備搞一個課題研究,想找兩位助手,問他是否有空。這位大學生來自農村,家境貧寒,交了學費之後正愁今後的生活費無著落,聽了教授的話感覺猶如天上掉餡餅,滿口應承。於是他每周六用半天時間幫助教授蒐集整理資料、抄寫文稿。大學四年他在賺取生活費的同時,也學到了教授嚴謹治學的態度。待他大學畢業走上社會,教授還特意向他致謝,感謝他四年來的幫助。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參加校友會活動,聽學長們介紹說,教授本不需要助手,他只不過是通過這一方式,幫助那些生活貧寒的學子完成學業,而且教授通過這種方式已經幫助了許多人。

古人有句名言:“惡小多行終有報,善亦得法方為高。”意思是說別以為惡行很小就為所欲為,終有一天會得到報應;而行善也應該講求方法,這才是最高的境界。我們中華民族自古就有與人為善的傳統,無論哪朝哪代,遇到他人有什麼困難,總會有善良的人伸出援手予以幫助,甚至有的人行善時總怕自己能力不夠,讓人感受不到善意。宋朝著名詩人“梅妻鶴子”林逋就留下一句話:“為善如負重登山,志雖已確而力猶恐不及。”意思是行善就像是背著重物登山,雖然有這個志向卻怕自己的能力達不到。可見古人行善總是力求盡善盡美,做好事也要講究方法,讓好事做得更多更好。

然而現實生活中也有這樣一些人,做了好事總怕別人不知道,或是親自上陣或是委託親友,千方百計到處宣傳廣播,四下吹噓傳揚,僅僅做了一點點小事,就搞得天下聞名眾人皆知。對待這樣的人,明朝朱柏廬在《治家格言》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善欲人見,不是真善。”如果你行善是為了讓眾人都知道,那么這種行善並不是真的善。更有甚者,一些單位組織部分職工開展公益活動,走訪貧困山區,慰問弱勢群體,送上慰問品,他們是為什麼呢?快到年底了,要準備參評文明單位,如果能評上,全體職工可以上浮一級工資,而且三年有效。一言以蔽之,他們行善並不是真心幫助別人,而僅僅是為評上文明單位,為能夠浮動一級工資,如此明顯的意圖,與公益活動背道而馳了。

還有一種情況現在大家經常看到。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提倡一種做法,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報導,例如每年春秋兩季的助學活動。各級政府開展助學活動,幫助貧寒學子完成學業,同時也希望在社會上掀起助學的熱潮,於是,每次開展活動時,主辦方都會邀請一些貧困的學生來到會場,由領導現場將助學金及各種文具發放給他們,並在電視上留形、報紙上留影、廣播裡留聲。然而,你們有沒有替那些學生著想?他們站在台上會是什麼樣的心情?有位參加過此類活動的學生就曾經講過自己的真實想法:站在台上,我就像示眾似的,向世界展示著自己的貧窮,我真恨不得地上有條縫讓我鑽進去……

政府開展助學活動,同時也號召社會都來關心、愛護貧困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這本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也是值得提倡的大事,然而好事也得講究方法,“善亦得法方為高”,不能讓好事成為傷害人們自尊心的利劍。

來源:福州日報 2013-12-23 1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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