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論

作者:李珏煒  (字數:800字作文)

人生就像一盞燈,有時明亮,有時暗淡。

我想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有一種既美麗又可怕的權利——可以改變自己的人生和毀掉自己的人生。有人說過:人生應該如蠟燭一樣,從頂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可是又有誰能保證做得到呢?我們生活在這樣的規則中:必須遵循才能獲得,否則,就會不斷地失去。所以要跟著節拍跳舞。

我曾經想過一個問題:人到底為何物生存在這殘酷的世界上?我的答案是情(在我的眼裡)。它是一種奇妙而又美麗的東西。情仿佛擁有著奇特的召喚能力,它可以讓人為它瘋狂。不過,前提是必須得得到它之後。情有的時候是虛幻的,就像安妮寶貝所說的“當一個人誰都不愛的時候,他就可能愛上身邊的任何一個人。”情有的時候是痛苦的,就像莎士比亞說的“愛是一種甜蜜的痛苦,真誠的愛情永不是一條平坦的道路的。”還記得四川大地震時,電視上經常這么說“地震無情,人家有情。”我立刻否定了這個答案,因為舉一個很平常的例子就可以說明。我放學時,路過街邊,看到一位帶著鑽石項鍊的婦女經過一個可憐的乞丐身邊,那位老爺爺哀求道:“小姐,施捨我一點錢吧!”可那位婦女連正眼都不瞧一下就走開了。我無奈地搖了搖頭,從口袋裡拿出錢給了老爺爺。老爺爺對我說:“謝謝你,孩子,現在像你這種善良的人可真少見啊!”我愣了一下,走開了。這就是所謂的人間有情么?那天,我在回來的路上心想:那些有錢人就可以不把別人放在眼裡了嗎?也怪老天爺不公平,同樣是人,為什麼區別就那么大?唉,真是可悲啊!當我說出這話時,我自己也嚇了一跳,平時玩世不恭的我竟能說出這種話來。可能是世界實在太悲憫了吧。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人生之論,其實有一點也讓我琢磨不透,那就是人生到底是什麼?一場遊戲?一個殘酷的現實?還是……

 

虹口區第二中心國小五年級:李珏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