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一天晚上,爸爸媽媽帶我去看電影。電影結束後,爸爸媽媽決定走路回家。“我的天哪!這可是五六公里的路啊!要走這么遠呀!”我用一連串驚恐的語氣,對此表示堅決反對。但抗議無效,在爸爸媽媽的強烈要求下,我只好答應了。

走在路上,我依然不情不願,嘴裡一直嘟嘟囔囔。媽媽便耐心地勸導我,說很多人都堅持走路,一來可以鍛鍊身體,二來可以磨練意志。一個人要想成才,除了要有一顆勤學好問的心,更要有堅韌不拔的意志。聽了媽媽的話,我好像一下子產生了無窮的力量,緊緊跟著爸爸媽媽,一步不落地向前走去。

走到左海公園的時候,我已經累得氣喘吁吁、舉步維艱,便停下來問媽媽還有多遠。媽媽說還有一半的路程,我的心頓時涼了半截。我頓時像個泄了氣的皮球,一下子癱倒在地。媽媽蹲下來,撫摸著我的頭說:“孩子,行百里者半於九十,越是在困難的時候,越要堅持下去,堅持到底就是勝利。”爸爸特意給我買了一瓶飲料,讓我補充能量。不知是喝了飲料的緣故,還是因為媽媽的鼓勵給了我巨大的動力,我精神一振,又像獵豹一樣沖了出去。

快到家的時候,我突然感到左腿內側有股 * 辣的感覺,而且越來越疼,原來是被褲子磨破了皮。而這時我的體力也用到了極限,雙腳像灌了鉛一樣,再也不想往前挪了。爸爸鼓勵我說:“紅軍長征的時候,不但每天要走很遠的路,而且沒有食物吃,忍飢挨餓還要往前走,掉皮掉肉也不掉隊。”聽爸爸這么一說,我想跟紅軍相比,自己這點小傷能算什麼呢?在爸爸媽媽的鼓勵下,我忍著疼痛終於走到了家。

經過這件事,我仿佛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堅持、堅持、再堅持,決不能半途而廢。從此之後,我經常對自己講,我一定能做到,加油!

點評:這篇文章構思巧妙,語言生動,完美再現了小作者的心理變化和思想轉變。文章透過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小中見大,寓意深刻,揭示了生活的道理,展示了作者深切的體驗和豐富的聯想。 

■烏山國小五年(1)班 孫

指導老師:雷日佳

來源:福州日報 2014-10-16 1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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