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孤寄命

拼音:tuō gū jì mìng

託孤寄命的解釋

《論語·泰伯》:“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邢昺 疏:“可以託六尺之孤者,謂可委託以幼少之君也。若 周公 、 霍光 也;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謂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也。”後以“託孤寄命”指受遺命託付輔助幼君;或君主居喪時,受命攝理朝政。亦泛指付託以常之重任。《三國志·魏志·徐宣傳》:“詔曰:‘ 宣 體履至實,直內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色,有託孤寄命之節,可謂柱石臣也。’” 唐 李德裕 《臣友論》:“ 文帝 戒太子曰:‘即有緩急, 亞夫 真可任將兵。’此皆得於氣志之間而後知,可以託孤寄命矣。” 清 魏源 《默觚上·學篇六》:“ 日磾 養馬而嚴威,可以託孤寄命矣。”

詞語分解

  • 託孤的解釋 謂以遺孤相托。多指君主把遺孤託付給大臣。《三國志·蜀志·先主傳》:“ 先主 病篤,託孤於丞相 亮 ,尚書令 李嚴 為副。” 唐 賈島 《哭盧仝》詩:“ 長安 有交友,託孤遽棄移。” 金 趙秉文
  • 寄命的解釋 .以重任相委託。《論語·泰伯》:“ 曾子 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晉 葛洪 《抱朴子·行品》:“勞謙沖退,救危全信,寄命不疑,託孤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