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言之
拼音:yào ér yán zhī,簡 拼:yeyz要而言之的解釋
要:簡要。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成語出處:
晉·陸機《五等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
成語例句:
要而言之,《全上古文》實在是大而無當的書,可供陳列而不適於實用的。(魯迅《書信集·致章廷謙》)
注音:
ㄧㄠˋ ㄦˊ ㄧㄢˊ ㄓㄧ
要而言之的近義詞:
- 總而言之 總起來說;總之總而言之,只要事情成功,我是無不恪遵台命的。清· 吳趼人《糊塗世界》
- 要而論之 猶言要而言之。《天討·豕韋之裔<普告漢人>》:“要而論之, 滿 人之入 中國 也,據其土地山河,竊其
成語語法:
偏正式;作分句;同“總而言之”
常用程度:
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成語結構:
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
古代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