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

1986年2月4日

1986年2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還規定領導幹部子女、配偶不準利用領導幹部的影響和關係經商辦企業。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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