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作出關於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

1984年5月8日

1984年5月8日,國務院作出關於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決定指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環境破壞,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項基本國策。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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