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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而為之

為:做。指事情逼到關鍵處不得不做。《魏書.高祖紀下》:“凡所修造,不得已而為之,不為不急之事損民力也。”曹靖華《片言隻語話當年》:“凡此種種,都是不得已而為之,其目的是……為了使革命鬥爭能夠進行。”


偏正 沒有辦法,只好這樣做。宋·辛棄疾《九議》之七:“歲幣郊祀之費是~。”△多用於情狀方面。

不得已而為之字典分解

不得的解釋 [may not;be not allowed]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夠吾不得而見之矣。——清·袁枚《黃生借書說

順便了解:不祿【歷史典故】

78 ① 死的諱稱,意思是不再亨俸祿。《禮記.曲禮下》:“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國語.晉語》:“又重之以寡君之不祿。”韋昭註:“士死曰不祿。禮,君死,赴於它國曰:‘寡君不祿。’謙也。”赴: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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