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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執械

同“明火執仗”。清 毛祥麟《對山餘墨.石洞繡鞋記》:“即募死士百人,明火執械為前鋒,千軍後隨。”


見“明火執仗”。清·毛祥麟《對山餘墨·石洞鄉鞋記》:“即募死士百人~為前鋒,千軍後隨。”

明火執械字典分解

成語明火執械的解釋 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同“明火執仗”。

明火的解釋 (1).古代占卜和祭祀時,用銅鏡映日聚光所點燃的火。《周禮·春官·菙氏》:“凡卜,以明火爇燋。” 鄭玄 註:“明火,以陽燧取火於日。”《舊唐書·禮儀志四》:“欲

不妨一看:明火執仗【歷史典故】

仗:兵器。點燃火炬,手拿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做壞事。元.無名氏《盆兒鬼》二折:“何曾明火執仗?無非赤手求財。”《野叟曝言》四二回:“這樣近京之地,公然就有綠林,占據山城水泊,四出剽掠,德州河下兇徒,明火執仗,劫奪宮女。”亦作“明火執杖”。明.沈采《千金記.起盜》:“明火執杖就為強盜,我和你挖孔弄就為小偷。”《紅樓夢》一一一回:“營官著急道:‘並非明火執杖,怎么便算是強盜呢?’”亦作“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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